
985工程大学被分为三等,差距不少,你能考哪一等?(附各校美术类招生情况)
C9联盟(共9所) 1、北京大学 无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副部级985(共23所) 正厅级985(共7所) 世界一流大学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部为985工程大学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郑州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 仅郑州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为非985工程大学,其余入选院校均为985工程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雕塑、绘画(国画)、绘画(油画)、视觉传达与设计(中外课程合作)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目前支持的购买方式有: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5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全部合格,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2门选修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选考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招生省份:北京、山东、浙江、上海、辽宁、河南、湖南、江苏。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备注:浙江大学今年取消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往年浙江大学设计学类、中国画,要求考生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含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上海15名、江苏7名、浙江8名
文化要求: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线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40/480),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江苏省文、理科一本线的较低者执行。
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合成录取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文化考试成绩×60%,按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招生省份: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等9个省(市),不超过35人;
省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高考成绩要求: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线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考满分)×艺术类高考满分(结果向下取整),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江苏省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者执行。
录取规则: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0.6×750+(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4×750;
3.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辽宁、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黑龙江、陕西、河南、内蒙古、江西、广西、山西、福建
录取规则:
1.各招生专业具体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2.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4、文化成绩要求:
报考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5、美术统考成绩要求:
绘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招生专业: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辽宁、山东、安徽、云南、甘肃。
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 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 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 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浙江、重庆、四川、天津
录取规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以上规则录取。
特殊要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一本线的70%(四舍五入取整),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1、设计学类、绘画招生范围: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河北、山西、山东、江苏、江西、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四川、重庆、陕西、云南、贵州。
2、设计学类、绘画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顺序志愿的省份,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招生范围:湖南、辽宁、山东、四川、重庆、广东,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录取规则: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招生计划,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先原则,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
招生省份: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
录取原则: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1、校本部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特殊规定: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
2、威海分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湖南、河南、山西、安徽、江苏、江西、浙江、辽宁、河北、北京、福建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20年美术类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特殊规定: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
说明: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两所独立的大学,但毕业证却是同样的(山东大学)。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湖南、河北、陕西、河南、山西、安徽、重庆、福建、山东、四川、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
录取规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绘画专业招生范围:面向甘肃、山东、山西、安徽、湖南、云南、广东、贵州、四川、河南、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招生。
中国画专业招生范围:甘肃、山东、山西、湖南、云南、广西、广东、贵州、四川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范围:甘肃、山东、山西、安徽、湖南、云南、江西、广东、四川、浙江、福建、湖北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范围:甘肃、山东、山西、安徽、湖南、江西、广东、四川、河南、福建
美术学专业招生范围:面向广东、重庆、湖北、河南、江西、陕西、四川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范围:面向重庆、湖北、河南、浙江、江西、陕西、河北、福建、四川、内蒙古、天津、新疆
②录取规则: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等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生源省份,我校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
③特殊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六省计划招生30名。
1.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考生范围内,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择优录取。
2.考生的高考美术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合格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3.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
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4.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市),认可相关省(市)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以上规则录取。
5.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甘肃、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
专业成绩要求:甘肃260分、北京250分、河北260分、内蒙古240分、安徽330分、山东260分、河南260分、湖南260分、重庆240分、四川260分。
文化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科目满分值的45%;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满分值的48%,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
录取规则:采用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达到我校相关要求且按照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进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市
录取规则: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且须于高考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场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新生享受北京市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特殊规定:需要参加面试
2、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
已完成专业考试的桂林、郑州考点的考生成绩有效,仍按原方案执行(计划不分省);
取消尚未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现场考试,已完成报名但尚未考试的长沙、兰州考点考生给予退费;
在安排统考计划的省份,使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进入校考文考名单的考生可以兼报校考计划及统考计划,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
录取规则: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特殊要求:美术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招生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不分文理省(市、区)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郑州大学(省部合建)
招生省份:山东、湖南、山西、安徽、陕西、广东、江苏、河南等省份招生,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要求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4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100×60%。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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