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音乐学院音乐类考试内容
(一)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
1.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钢琴演奏100分(曲目自选1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二)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乐器演奏60分[演奏器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最好是钢琴演奏)];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3.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二)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2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4.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100分[演奏中等程度以上器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最好是钢琴演奏)];③即兴创作80分(根据指定的音乐动机在乐器上即兴创作一段乐曲);④音乐写作基础12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或歌词完成单旋律写作)。
5.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60分;②中外音乐史基础1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③民族音乐基础100分[参考书目:肖常纬编著《中国民间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
6.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面试10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③音乐基础知识20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
7.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面试10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两首;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③艺术基础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左家奇主编《简明艺术欣赏教程》,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8.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乐器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
9.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0.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
11.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300分(美声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民族[FS:PAGE]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中国民歌);③舞蹈片段、朗诵100分(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朗诵:自备作品背诵,不超过3分钟)。
12.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3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15.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7.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18.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钢琴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专业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音阶、双音、轮指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两首]。
19.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200分(准备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100分(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④表演50分(命题表演);⑤语言50分(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0.声乐(通俗唱法)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1.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2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③舞蹈片段200分(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
22.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FS:PAGE]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二)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23.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6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12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4.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80分[视唱10分,练耳40分,乐理30分];②声乐6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6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表演1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⑤形体100分(软开度、力度等)。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1)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2)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SII7、D7原位及转位)。(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1)视唱:2至3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练耳:听写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单声部曲调。(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流行器乐、音乐学、音乐舞蹈专业]:(1)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2)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9)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0-22)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专业:(考试类型23-24)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