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
考试时间
广播电视编导:
笔试一:
2018年12月30日09:00-11:00
笔试二:
2018年12月30日14:30-17: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笔试:
2018年12月30日09:00-11:00
面试:
2018年12月30日下午-2019年1月1日
考试地点
面试考场设在文科实训大楼,笔试考场分别为教学10号楼A区、3号楼、7号楼,请考生参看上图查看考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安排表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布的检录时间在西北师范大学文科实训大楼一楼广场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再安排补考;考生检录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缓考或变更面试次序。
考生须知
1.考生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前1小时在考场门前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严禁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老师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其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金属探测器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老师对原检查部位再次复检,确定无禁带物品后,方可进场。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放在“座位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
4.考生只可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及证件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放设备、照相摄像设备、书籍、报刊、稿纸、图片、参考资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请在考试入场前自行托管。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使用上述物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5.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条形码后,请仔细检查答题卡、试卷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考生信息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一致;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粘贴条形码,完整地填写本人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条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如遇答题卡、试卷、条形码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老师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和涂改。
8.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客观题作答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填涂要规范。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叠,不破损。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所有考试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0.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对考试过程中存在夹带、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提供或传输试题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2.考试成绩将于2019年1月中下旬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