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本科专业报考指南
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
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所服装高校。
学校目前设有9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各类学生近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千余人。
我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高校,设有“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及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拥有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了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大批教师是在服装服饰材料、服装设计、服饰设计、服装服饰工程、产品设计、时尚商业、时尚管理、时尚传播等领域具备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学者,其中多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长城学者培养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佳设计师等。
学校形成“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现代服装时尚教育教学体系,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服务社会,成为行业产业发展和时尚设计、文化创意领域的人才与创新高地。
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被英国《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OfFashion》)评为中国最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最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2名。真正成为了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时尚高等学府”。
2019年我校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欢迎考生积极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
二、招生计划
我校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
三、报名方式及专业考试安排
考生只能在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2个专业方向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1.报名及交费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7日
考生在手机上下载报名系统APP客户端(APP下载地址:iOS手机用户在AppStore里搜索“艺术升”下载,Android手机用户登录http://www.artstudent.cn/下载),并在客户端上完成报名、交费,加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具体办理流程方法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2.专业考试安排
注:测体及初试、复试地点均在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要求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表演专业考生须知》。
3.报考审核和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
①身份证原件;
②确认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
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还须持《广东省2019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④参加表演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上交MP3格式的伴奏音乐。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4.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复试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1月16日左右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资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文化折算成绩 = 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注:
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文化折算成绩时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使用自主招生分数线、一段线作为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统一使用文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在计算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新疆考生算法如下:
文化考试总成绩 = 新疆考生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总成绩÷450×750
五、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2.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64288375
监督电话:010-64288089
学校网址:http://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电子
邮箱:bf64288364@sina.com
七、专业介绍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发展25年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数百名服装表演专业人才,在业界拥有良好声誉。
本专业为文化创意产业及时尚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艺术审美修养、时尚传播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能从事服装模特、时尚编导与活动策划、文化经纪人管理、表演专业教育、时尚造型设计、时尚媒体公关、时尚品牌推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围绕服装表演专业特点,将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概念相融合,从整个时尚产业链入手,通过专业系统的训练和实践,培养学生掌握服装表演、时尚编导与策划、时尚传播与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艺术与人文科学的基本知识和较高的审美能力。
主要课程有:服装表演、形体训练、舞蹈基础、礼仪修养、化妆基础、模特心理学概论、镜前造型基础、表演实践、文化经纪人管理、整体造型设计、时尚传播与公关、时尚品牌管理与推广、时尚编导实务;舞美构成及秀场空间设计、灯光理论及运用、音乐制作与剪辑、服装表演编导实践等。
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包括:模特经纪机构或演艺经纪机构中担任高层管理、时尚编导、签约模特和专业培训等工作;专业院校中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服装企业中担任设计或营销工作;专业媒体(如电视台、杂志社或网络媒体)中担任时尚编辑等工作;广告及影视界从事策划等工作等。
2.表演(广告传播)专业
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于2015年建立,旨在以学生个性化发展为目标,拓宽学生就业发展渠道,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就业方向进行选择。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服装、影视广告模特高级技巧和宣传、策划、推广等专业知识,能从事服装、服饰品及时尚产品展示、广告拍摄、品牌推广、表演专业教育、时尚文化推广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文化经纪管理、公关礼仪等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围绕广告传播专业特点,结合表演专业的基本要求,构建基于时尚、广告传播和品牌推广等方面知识构成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同时加强本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实践教学内容,在完成基础知识的学习后,将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的相关文化推广活动,参与一线期刊杂志、摄影刊物、平面广告等的拍摄、展示与展演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
主要课程有: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语言技巧、声乐基础、舞蹈基础、形体训练、化妆基础、礼仪修养、模特心理学概论、服装表演、摄影基础、整体造型设计、影视广告编导与制作、服饰搭配技巧、时装展示与陈列、流行趋势分析、时尚品牌管理与推广、时尚传播与公关、时尚摄影与实践、服装表演编导与策划、广告文案、时尚评论与写作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平面、影视广告拍摄、时尚机构、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从事时尚编辑、时尚模特或演艺经纪机构的管理、编导、签约艺人和专业培训等工作,或在专业院校中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还可向影视表演、主持人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