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正式启动建设。
985工程大学是中国实力最强的39所名校,其中设置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共有28所。
仅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可以继续组织美术校考,其他985工程大学取消美术校考。
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11所无美术类本科专业。
截止3月20日,以下15所已发布了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具体信息如下:
1、设计学类、绘画招生范围: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河北、山西、山东、江苏、江西、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四川、重庆、陕西、云南、贵州。
2、设计学类、绘画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顺序志愿的省份,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招生范围:湖南、辽宁、山东、四川、重庆、广东,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1、设计学类: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插画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面向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广东等省份招生。
2、美术学类:招生专业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内蒙古、湖南等省份招生。
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动画
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湖南仅招理科考生;其他省份招生不区分科类,文理兼收。
专业要求:不组织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40分÷480分,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执行。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辽宁、山东、安徽、云南、甘肃等省份招生22人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特殊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 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 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9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 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 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
录取规则: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特殊要求:美术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招生专业: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绘画专业招生范围:面向甘肃、山东、山西、安徽、湖南、云南、广东、贵州、四川、河南、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招生。
中国画专业招生范围:甘肃、山东、山西、湖南、云南、广西、广东、贵州、四川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范围:甘肃、山东、山西、安徽、湖南、云南、江西、广东、四川、浙江、福建、湖北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范围:甘肃、山东、山西、安徽、湖南、江西、广东、四川、河南、福建
美术学专业招生范围:面向广东、重庆、湖北、河南、江西、陕西、四川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范围:面向重庆、湖北、河南、浙江、江西、陕西、河北、福建、四川、内蒙古、天津、新疆
录取规则: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等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生源省份,我校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
特殊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浙江、重庆、四川、天津
录取规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以上规则录取。
特殊要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一本线的70%(四舍五入取整),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设计学类录取规则: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美术学类录取规则: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艺术史论录取规则: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注: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①中国画、绘画(油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含影像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面向全国招生,组织校考。考生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按校考成绩全国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且须于高考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场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新生享受北京市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备注: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面试。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辽宁、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黑龙江、陕西、河南、内蒙古、江西、广西、山西、福建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2.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报考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绘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江苏省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殊规定:取得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方向)
招生省份:湖南、河北、陕西、河南、山西、安徽、重庆、福建、山东、四川、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
录取规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招生省份:山东、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特殊规定: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招生省份:山东、湖南、河南、山西、安徽、江苏、江西、浙江、辽宁、河北、北京、福建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20年美术类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特殊规定: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招生省份:四川、陕西、安徽、河南、湖北、云南、甘肃、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湖南
录取规则: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考生所在省份对艺术类专业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我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
2.若考生所在省份无统一规定,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排序择优录取。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按照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分科排序。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60。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等13所高校暂未公布2020年美术类招生简章,以下调用2019年美术类招生情况供大家参考!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陕西。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1.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动画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
承认统考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山东、北京、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天津
成绩要求:首年取消美术校考,专业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5%(含)。未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的140%。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规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规则: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的合成分录取,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50
不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严格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承认统考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80%(含)以上,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次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依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高考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环境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如果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4.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0%(含),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考生中按招生计划,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承认统考省份: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
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两个方向。
招生地区:上海、江苏、浙江,招生总数初拟为30名,上海15名(无选考科目限制)、江苏7名、浙江8名(无选考科目限制)。
录取规则: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市)级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将专业考试成绩按40%和文化考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录取总分,按总分排序录取(江苏省按美术类实际投档分录取)。同时考生的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学科满分的60%。有关省(市)级教育考试院应提供考生各科成绩的原始分数。
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省份: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江苏、浙江、江西
2、中国画专业招生省份:安徽、湖南、山东、四川、河南、浙江等省招生。
3、成绩要求:考生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1、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承认统考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浙江
2、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承认统考省份:北京、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吉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3、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即按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对进档考生以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4、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规则:仅面向福建省招生,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省份:广东、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苏。
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1、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其中产品设计下设产品造型设计、陶瓷艺术与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环境设计下设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与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承认统考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山东、河南
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1)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山东、河南等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50.
1. 陕西、河南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理科、文科本科第二批次线以上,分文理科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山东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安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理科、文科本科第二批次线以上,分文理科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含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三个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分流到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招生省份:安徽、甘肃、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辽宁、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等13个省(市),计划招生不超过55人。
1.考生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四舍五入取整数)。
①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单科语文、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总分非150分时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3.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满足以上第1、2条规定条件的考生中:
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0.6×750+(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4×750;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分流。
承认统考省份:甘肃、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
文化成绩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科目满分值的三分之一;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一批本科控制线(不划定一批本科控制线的,按自主招生资格参考分数执行)的65% ,同时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
专业成绩要求:甘肃260分、北京250分、河北260分、内蒙古230分、安徽330分、山东260分、河南260分、湖南260分、重庆230分、四川255分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对进档考试按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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