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与舞蹈类校考复试通知
各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注意,考试时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以下安排参 加我校的笔试和面试:
一、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理论笔试,笔试时间:3 月 6 日 15:00— 17:00,14:30 考生入场,15:15 后不得入场。笔试地点: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 北座。
二、专业复试面试地点在我校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艺体 2 栋,面试时间:3 月 7-11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考生必须按照分组名单 规定的时间到考场报到,舞蹈考生须上午 8:30,下午 1:30 入场。
三、专业复试面试采取拉帘形式,所有考生进入试室后严禁自报姓名、考号、 曲目及有意发出暗示性声音,钢琴考生不得随意擦拭钢琴(琴键),器乐考生不得 在考场内调音(除古筝需转调定弦外),如有违反,视为考试作弊,取消面试成绩。
四、专业复试考生不按抽签曲目考试的,按考试大纲要求每首扣除该项成绩15 分。
五、专业复试按照报考专业和主考项目分组进行,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可调整。 所有复试考生(除舞蹈考生外),必须当天按规定时间参加视唱练耳考试。
六、在外省考点初试入围的考生如未打印复试准考证可直接用初试准考证参 加复试,不需重新打印。
七、理论作曲的考生请于 3 月 10 日上午、下午参加专业笔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室,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才能交卷离场),3 月 11 日上午参加视唱练耳面试,3 月 11 日下午参加面试。考试地点: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艺体 2 栋。 八、面试当天在考场门口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请留意查看。 九、理论笔试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在 3 月 6 日下午 2:30 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保持安静,听 从监考人员管理。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室。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才能交卷离 场。
2.考试时除必备的用具外,考生不准携带手提电话、书包、教材、参考资料、 字典、笔记本、报纸和草稿纸等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
3.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 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询问(考试超过半小时不准对试卷提出任何 询问)。
4.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和圆珠笔作答(不能用铅笔作答, 铅笔作答一律作废),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应独立完成答卷,凡交头接耳、旁窥、夹带、传递、抄袭他人答卷、 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均属作弊行为。
7.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答题完毕应把试卷反扣留在桌面后立即 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拖延时间答卷者,作缺考论处,试卷作 废。
8.考生考试作弊者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并把情况通报有关学校或单位。
《艺考必备文化课提分宝典》艺考生文化课冲刺用书,帮你顺利突破480分!
关注中国艺考网(官网)
微信获取更多艺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