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承认艺术统考成绩
一、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美术学(含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面向福建、江西、湖南、辽宁、四川、河南、湖北、安徽、浙江、广东招生。其中在福建省为文理兼招,非福建省生源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我校2016年不单独组织美术校考,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具体在各省录取规则如下: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70%且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达省里划定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成绩、语文、外语。
2.湖南、四川、河南、广东等4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3.江西、湖北、安徽、浙江等4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招生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和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承认各省播音、编导统考成绩
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福建、江西、湖南、辽宁、四川、河南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台合作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广播电视编导(闽台合作项目)只招收福建省考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单独组织校考。其他专业使用各省对应的播音、编导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具体在各省录取规则如下: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省份招生)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3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应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本专业录取规则适用于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
2.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5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省份招生)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7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3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FS:PAGE]绩、语文、外语。本专业录取规则适用于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
2.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5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所属类别统考成绩,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三、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承认音乐舞蹈统考成绩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含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舞蹈学只面向福建省招生,使用福建省音乐、舞蹈统考成绩。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3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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