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热点问题解答
学校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与质量建设,坚持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作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金桥校区和团结校区,占地900亩。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800人。 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下1个学术硕士授权点(7个研究方向),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9个研究方向),1个交叉学科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文化润疆创作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丝绸之路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思政”教育研究中心等5个综合性科研机构和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产业等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以及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践创作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511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3人,硕士生导师2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30人。 “十四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3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553篇(部);《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获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科研学术水平质量呈现出快速提升态势。 学校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冬运会、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艺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十四五”以来,师生在国内外各类展演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157项、省部级竞赛奖269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成功入选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建立全面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文明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继续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尚美”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实施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文艺繁荣发展为导向、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立足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高校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01 艺术类招考程序
Q
哪些专业需要参加专业考试?>
答: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Q
哪些专业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
答: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
Q
统考和校考有什么不同?>
答: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实施,各省(区、市)省级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其成绩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院校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省统考的考试科目、分值、形式以本省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其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院校(专业)。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具体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Q
哪些高校可以组织专业校考?>
答: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对于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当年有关规定和本校招生章程,面向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生源组织实施专业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我校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组织校考。
Q
艺术类考生能兼报普通类专业吗?>
答:艺术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志愿。(具体志愿设置,以省级招办当年规定为准。)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Q
艺术类专业采取什么样的招生录取办法?>
答: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分为四类情况:
(1)对于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3)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4)对于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Q
艺术类专业采取怎样的投档录取模式?>
答: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相关办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前向社会公布。
02
学校招生政策
Q
学校招生专业有哪些?
A
Q
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A
我校校考专业不做分省计划,不单独设置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计划数,按专业方向全国统一排序。其余非校考专业均设置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省份见招生简章,录取批次和具体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今年我校总体招生规模较往年有所增加,部分省份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招生计划投放,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Q
学校各专业对文化课成绩有什么要求?
A
艺术类批次专业: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可进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余非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Q
学校各专业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A
校考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教育、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类专业、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本科批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省份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Q
学校在各省的提档比例为多少?
A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建议考生多填报专业,以增加录取几率,可将心仪专业志愿填报靠前位置。
Q
学校调档时认可加分分数吗?
A
按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校考专业调档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其余专业均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加分分数。
Q
学校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A
我校除文化产业管理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外,其余专业文理科(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要求。
Q
学校对舞蹈类专业的舞种有要求吗?
A
我校舞蹈类专业暂无国际标准舞、流行舞方向专业教学,请该方向考生谨慎报考。
Q
学校对外语语种有何要求?
A
我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