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深圳市关于2011年11月份录用公务员(微博)考试的招录公告已发布,与今年5月份发布的招录公告相比,变化不大,主要体现在招考人数、招考职位以及考试科目的部分。下面中公教育专家立足于公告本身,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招录工作作深入解读,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考试政策有不同
1.招考人数显著增加
2011年11月10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招考公务员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83名”。较之今年5月份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招录367名工作人员,此次考试招录人数显著增加,也体现了发展中的深圳对全方面人才与高素质人才的渴求。
2.招录职位范围缩减
2011年11月份深圳市公务员招录职位主要为综合管理类与行政执法类,而今年5月份深圳公务员考试招录的职位则更广泛,包括综合管理类、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行政执法类、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和专业技术类。整体来看,此次招录的职位范围缩小,部分考生在报考专业的资格上有所限制。
3.考试科目对应变化
招录职位不同考试科目也有所差别,与考试招录职位范围变化相对应,此次深圳公务员考试除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报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要参考《申论》,而行政执法类职位则要考查《行政法素质测试》。与5月份考试相比,撤消了对监狱劳教机关、专业技术类进行加试的《司法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科目的考查。
考试科目的变化应引起考生重视,弄清所报职位考查得科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备考复习。
二、考试事项须注意
考试将近,对深圳公务员考试的报名、审核、笔试时间等一系列考务问题,是需要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的,其具体事项如下:
1.牢记五个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21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的,于2011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地点及具体安排于12月13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至22日,地点及相关要求于12月20日16:00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2.明确四个资格
(1)年龄限制
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1月11日,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2)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及以上单位以外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其他情况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已毕业且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FS:PAGE]职位,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4)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证明
在资格初审的时,不同身份的报考者须提供不同的材料证明。
报考者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情况的,还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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