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黄石市招办获悉,2015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由原来的四个录取批次调整为三个录取批次: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
据介绍,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同意组织了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统考未涉及或全省统考涉及但确须进行校考的少数特殊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高专为所有学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
此外,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进行了调整。艺术本科(一)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艺术本科(二)实行平行志愿:按统考专业类别设置八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①美术与设计学类。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③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④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⑤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⑥舞蹈学类。⑦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⑧音乐学类(艺术管理)。
艺术高职高专设置九个志愿模块,第一是自发证模块,设一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九按统考专业类别设8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首先投自发证模块,再投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投档顺序与艺术本科(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