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音乐(声乐)专业省级统考曲目和伴奏方式将做调整
12月1日晚间,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达到考查考生实际水平、确保生源质量的目的,在结合声乐发展趋势及省外艺术类专业院校考试办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将对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声乐)专业省级统考办法进行调整。
在考试曲目上,我省高校和中学相关专业专家经过多方论证,确定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声乐)专业省级统考时,考生专业考试演唱曲目原规定为考生任选歌曲一首,调整为考生在指定的曲目库内选歌曲一首。演唱曲目由考生根据个人唱法(美声、民族、通俗)在《山西省2015年声乐专业考试曲目库》中自行选定且应根据曲目所标注的调高演唱,不得使用曲目库之外的曲目参加考试。其他考试科目办法不变。曲目库可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查询。
在伴奏方式上,2015年艺术类音乐(声乐)专业考试将取消现场钢琴伴奏,改为由省统一提供钢琴伴奏音频(伴奏音频将于近期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下载使用)。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和序号,不得自带伴奏、乐谱、磁带(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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