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部分艺术类调整招生录取政策
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部分艺术类调整招生录取政策
随着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不断完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2018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摄影专业在各省(区、市)均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
摄影专业拟在天津市、山东省采用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最终招生政策以我校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