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桥留学中心国际本科

2025艺术类考生报考指南+艺考生志愿填报卡,涵盖美术、音乐、舞蹈、传媒等2025版《零起点考大学》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丛书 用历年真题大数据2025最新艺考政策解读 教你从0到1做好艺术升学规划 艺考知识300问 聚焦艺


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天津 时间:2021-07-06 浏览:

 为做好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符合教育部及本市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津招委高发〔2020〕17号)

  2.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3.申请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考生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体检表、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返回中国艺考网,查看更多>>


志愿填报智能系统

·上一篇: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下一篇:中国戏曲学院取消29人校考合格资格:这些政策要清楚
转载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