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现将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方式
1.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组织校考,采取网络提交作品的方式考试。
2.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唱作)、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专业:组织校考,采取网络提交作品与网络实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考试。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专业:不组织校考,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二、学院招生专业与各省级统考对应关系详见《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三、学院校考报名与考试安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等相关信息,详见《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四、学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与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相关的活动。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参加与招生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对以吉林艺术学院名义办班的机构和个人,学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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