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2024年全面实施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专业考试。
2、对于我市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原则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全市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3、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有哪些? 如何组织录取?
答: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以及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专业,均纳入普通类批次并执行相应录取规则,由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答:从202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起,我市艺术专业统考设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 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6个科类。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类别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4年起,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须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并在本校招生章程及专业计划信息中明确。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文化成绩的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不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省级统考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 (导) 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由高校安排在普通类招生。
严控高校校考范围。2023年,除经省教育厅审定的省内院校艺术类个别本科专业外,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省外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2024年起,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高梦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答:《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进一步科学规范调整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统考水平和质量。到2024年,形成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 (声乐、器乐) (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舞蹈类、表 (导) 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6个类别的统考,戏曲类专业,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原则上,除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院校外,在甘招生的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对于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相近专业统考成绩。
2024年起,不再组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广播电视编导及相关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不再组织音乐学类 (作曲) 专业统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纳入音乐类 (音乐教育) 专业统考招生: 不再组织美术与设计类 (唐卡) 专业统考,相关专业单列计划纳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招生: 取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可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也可使用其它省级统考成绩按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 (具体省级统考专业类别由高校选择)。
2024年起,增设表 (导) 演 (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 统考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修订完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等,提高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并在2024年统考中正式启用,以后根据实际适时调整优化。
不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有哪些? 将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录取?
答: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答: 2024年起,将艺术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批,合并后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分本科批和高职 (专科) 批。
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类别、分批次按比例划定。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 (专科) 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 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个科类,不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答:考生根据本人艺术专业特长,参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省统考6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话方向和粤语方向。
答:一、省统考已经覆盖的专业,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二、严格控制校考考试规模。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现场考试规模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一8倍。
三、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1、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按照“3+1+2”模式,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我区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设置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生源极少的戏曲类等专业通过省级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全区艺术统考考试时间:2023年12月初。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全区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 (导) 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分别划定文化和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在现行省级统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省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2024年起,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以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溜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不得跨类别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方向确定:表(导)演类考生在表演戏剧视表演)、表演(戏剧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 三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园影视文学、广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物理历史本科线执行,并直接依据考生文化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与省级统考的对应关系,可查看招生高校公布的相关信息,分数线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对应省级统考执行(如招生高校直接依据考生文化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物理、历史本科线执行,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进行)。
严格控制校考范围。2024年起,不再接受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校考考点。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2024年起,将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5%划定音乐类、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 、表演 (服装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0%划定;演)类分别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5%划定舞蹈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0%划定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专业),将依据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进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进行投档,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1、2024年开设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探索开设表(导)演类专业,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2、到2024年,未经教育部批准,我省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3、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起,舞蹈学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1、从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专业7个科类,其中我省组织专业省级统考的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类6个科类。
2、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1、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
2、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3、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从2024年起,我省省统考调整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兼报。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专业可以兼报。
2、从严管理艺术类专业校考。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我省不再统一设置校考考点。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
3、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从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1、2024年起,我省将组织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类省级统考;
2、从严管理艺术类专业校考。2023年起,除经教育部统一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外,其他高校(专业)均不得组织校考。艺术类专科专业一律不组织校考。
3、2024年起,在我省招生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影视技术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在普通提前批或普通批次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首选科目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1、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
2、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根据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戏曲类由教育部统筹协调,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2、自2024年高考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1、2024年我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专业省统考;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形式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2、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1、江西省从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形成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的格局。
2、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1、自2024年起我省分别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戏曲类考试由教育部统筹协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省统考安排在各市标准化考点举行,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省统考安排在沈阳音乐学院,由沈阳音乐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安排在辽宁大学,由辽宁大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科类省统考一般于每年11月至次年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科学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和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1、2024年起,自治区统考设置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种类别(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考试说明另文公布);戏曲类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2、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2024 年起,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3、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音乐、舞蹈、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1、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个科类。
2、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1、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个科类。工艺美术(唐卡)专业不再单设科类单独命题考试,纳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进行统一考试。
2、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声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声乐〈音乐教育〉)、音乐类(器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器乐〈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1、2024年起,我省省级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等6个专业类别。戏曲类考试组织实施办法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2、严控高校校考范围。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3、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划定,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戏曲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同。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1、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关度,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省级统考科类。
3、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1、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类省级统考,不再组织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
2、2024年起,除教育部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外,其他高校(专业)均不得组织校考。
3、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2、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2024年起,本市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本市组织。
3、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2024年起,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为以下6类:音乐类(包括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3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类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1、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 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2、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 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 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2024年艺术类专业计划分文科、理 科编制,综合成绩分艺术(文)、艺术(理)分别排序;2025年起,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物理 类、历史类编制,综合成绩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排序。
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 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 当降低要求)。
1、2024 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 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2024年起,艺术类市级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覆盖教育部要求的全部科类(戏曲类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 ×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1、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我区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2、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共设置6个科类,分别是音乐类(包括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3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与2023年相比,新增设表(导)演类统考,不再设置广播电视编导、体育舞蹈类别。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 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1、2024年起,云南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在省外设置考点,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也不得在云南省设置考点。
2、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为100%、70%和50%中的一种。
1、2024 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 编导、影视技术等 8 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2、2024 年起,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 书法类 6 个科类。
2024 年起,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 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 =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