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根据201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按一定比例划定了各省专业合格线,现予公布:
科类及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专业合格线 |
学费标准(元 / 年) |
美术类艺术设计 |
江苏 |
20 |
164.667 |
7000 |
江西 |
15 |
147.667 |
湖南 |
15 |
158.333 |
音乐类音乐学(师范) |
山东 |
20 |
105.5 |
5000 |
湖南 |
15 |
111.5 |
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