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戏剧学院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中央戏剧学院2011年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序号 专业 文化课控制线 英语 语文 录取原则
控制线 控制线
1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290 40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2 表演(音乐剧表演方向) 275 30
3 表演(京剧表演方向) 173
4 导演(戏剧影视导演) 425 70
5 导演(影视编导) 400 65
6 导演(演出制作) 360 45
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380 55
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 350 45
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脑美术设计)
11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 460 90 90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2 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创作)
13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425 70 90
14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 380 50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注:1、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均不分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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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3、新疆定向考生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2011年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159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