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8年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美术设计类(校考)
分类 |
录取专业 |
录取分数线 |
美术设计类 |
产品设计 |
1086.8 |
视觉传达设计 |
1046.4 |
环境设计 |
1039.2 |
数字媒体艺术 |
1023.2 |
公共艺术 |
101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14 |
美术学(师范) |
1012.8 |
二、美术设计类省统考
省份 |
录取分数线 |
河北省 |
685.7 |
江苏省 |
552 |
安徽省 |
813.73 |
湖北省 |
715.2 |
湖南省 |
文788,理742 |
河南省 |
文598,理752 |
福建省 |
文747,理717 |
录取原则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3.录取办法:
⑴第一志愿报考该校,文理兼招,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录取办法:
⑴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