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河北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8年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江西省提前本科(一)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9.99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3.42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67.85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6.233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5.08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3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9.76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70.61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9.067分
江苏省艺术类提前(3小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2.450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0.953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65.189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1.902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8.25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6.89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7.379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6.955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4.879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3.091分
陕西省提前批C段
艺术文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0.027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4.583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59.51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6.867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3.18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7.81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3.867分
艺术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0.567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3.96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5.28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2.350分
重庆本科(B段)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1.68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6.367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8.280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4.000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提前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58.722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8.556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0.2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南疆单列计划)录取最低综合分:71.600分
辽宁省本科第二阶段
艺术文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4.538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76.078分
艺术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2.152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71.558分
广西省本科提前批
艺术文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1.16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64.81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6.050分
艺术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1.933分
河南省提前本科A段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0.725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6.705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1.712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61.902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2.886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1.219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4.136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2.458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1.169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1.519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4.603分
浙江省第一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6.82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71.7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82.167分
北京市提前批(A段)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0.75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4.9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4.640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6.600分
河北省提前批A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2.3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0.474分
黑龙江省本科二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54.133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55.867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58.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7.680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58.18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6.583分
山东省校考批次
艺术文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0.340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1.587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3.3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4.140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4.16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6.18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6.317分
艺术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7.81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76.960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9.187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3.61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0.91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3.66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6.033分
广东省本科批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61.5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1.61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2.6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58.61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0.66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6.550分
吉林省第二批(A段)
艺术文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8.54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2.420分
艺术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5.540分
吉林省第二批(A段)征集
艺术文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1.167分
安徽省 艺术第三批(校考本科第二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9.773分
表演(体育表演) 录取最低综合分:74.880分
表演(学前表演) 录取最低综合分:70.20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66.43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68.367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64.667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1.4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75.31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67.48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67.33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61.017分
云南省二批及预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228.00分
录取原则
一、对于该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二、由该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由该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五、河北省内相关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该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