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美术类专业统考内江考点考生须知
一、根据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分片区报名和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原则,内江考点只接收泸州市、资阳市、内江市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的报名与专业考试。不受理本考点所属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考生的报名事宜。
二、12月3日10:00,考生本人须持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四川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自带黑色签字用笔到指定的考室熟悉考试环境,同时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组织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考试规则》的学习。学习完毕后,须经监考人员验收无误并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室。
三、对于需要《2017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指南》的考生须另行支付购书款20元(须要购买指南的同学请自备20元零钞)。
四、前来内江考点参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当仔细阅读在考点公告栏或各种宣传展板中张贴的各种告示,以便全面熟悉考试要求、考试规则和各科考试时间。同时,还须逐一核对《四川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避免因为信息差错被监考人员拒绝参加考试。
五、内江考点的考场设在内江市第一中学(长江楼、文昌楼)。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
1.色彩 12月3日14:00-17:00
2.素描 12月4日09:00-12:00
3.速写 12月4日14:30-15:30
七、各科考试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考生将被拒绝进入考室并按缺考处理。
八、考生凭《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四川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四川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九、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自带画板或画夹、画架、小水桶、小凳子、颜料、起固定作用的夹子或图钉、画笔与毛巾等物品,其中:
1.画板或画夹的规格不能大于四开画纸;
2.画板或画夹不得有任何刻画或图案;
3.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十、进入考室的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且易于造成夹带的书籍、画稿或杂志,也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数码相机和各类电子存储设备以及涂改液、定画液、透明胶等物品进入考场。如因不慎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室的考生,应主动将其搁置在考务工作人员规定的考室内指定位置。对于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且又未搁置在指定位置而出现的违规行为,考点办公室将报请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予以处理。
十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对违反考场纪律或肆意扰乱考场秩序的人员,考点办公室有权终止其考试,直至移交有关部门,并依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在考试期间,考生应爱惜考场内的公共设施与花草、树木、不得随意在任何地方乱涂乱画,不得随意移动考室内的桌凳。
十三、在色彩科目考试时,考生必须自带干毛巾且勿将颜料、污水洒在考场地板和墙壁上。考试结束时,应自觉将污水和颜料倒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对肆意污损考场设施者将按考点办公室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7年1月16日至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1月18日8:00至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FS:PAGE]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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