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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5年艺术类统考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24-10-28 浏览:

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大艺考生: 

  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使考生知悉我省艺考招生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下发的《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专业范围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其中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以及未提出专业能力要求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再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和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编制。如高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类和历史类,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在我省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我省编列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实施。 

  (一)省级统考 

  1.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凡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等6个科类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统考,报考戏曲类考生须参加省际联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各统考科类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科类涵盖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 

  2.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笔试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4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考点。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面试设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哈尔滨学院等4个考点,其中黑龙江大学负责播音与主持类面试组考工作,哈尔滨师范大学负责表(导)演类面试组考工作,哈尔滨音乐学院负责音乐类面试组考工作,哈尔滨学院负责舞蹈类面试组考工作。 

  3.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省级统考采取笔试方式;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以及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省级统考面试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方式,即在条件统一的考试环境中对考生考试音视频先进行采集,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试结束后再组织评委专家通过集中观看考生音视频进行评分的考试组织模式;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面试采取“现场面试评分”方式。 

  4.考生如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7个艺术类专业,必须查看所报高校招生章程或电话咨询相关高校,确定好报考的专业所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类,以免错报、漏报。 

  5.省级统考科类涵盖的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要求等事项,以《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为准。考生可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网站查阅,按有关标准和要求积极备考并参加考试。    

  6.省级统考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科目2024年11月25日开始打印,面试科目于考试前一周开始打印。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舞蹈类舞蹈表演科目和表(导)演类形体技能展现及才艺展示科目考试的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上传自备的伴奏音乐(MP3格式),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完成后方可打印准考证。面试时,考生仍需携带存储伴奏音乐的U盘,以作备用。参加音乐类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上传乐谱(PDF格式),完成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7.考生于2025年1月6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网站(http://www.lzk.hl.cn)可查询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和是否达到合格要求。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如参加高校校考,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黑龙江省2025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8.各科类成绩组成及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三个科目。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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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音乐类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声乐(240分)四个科目。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五个科目,其中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3)舞蹈类 

  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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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导)演类 

  ①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②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三个科目。 

  ③服装表演方向 

  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三个科目。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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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个科目。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6)书法类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两个科目。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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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戏曲类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戏曲类省际联考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考生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高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高校。具体以当年戏曲类省际联考规定为准。 

  (二)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 

  2.校考工作应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置考点。校考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生高校官网公布为准。 

  3.凡我省省级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4.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黑龙江省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参加高校校考。 

  5.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向高校咨询。 

  五、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六、招生录取 

  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招考方向)应对应一个省级统考科类,只能采用同一种考试招生办法;校考专业只能使用本校校考成绩进行招生。 

  (一)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艺术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3个招生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本科批: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为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和相关高校进行划定。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须执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1.我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历史类和物理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参考分数线,按参考分数线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定;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类划定。 

  2.校考自划线原则:校考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划定。投档录取前,招生高校须将划线原则和划线结果上报省招考院备案。 

  (三)投档规则及办法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实行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物理类或历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戏曲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省招考院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的志愿,一次性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省招考院将按招生高校报送的破格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艺术类本科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各批次(段)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投档时,省招考院根据省级统考科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模拟投档。省招考院根据招生高校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和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志愿顺序),供招生高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招生高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招生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果招生高校未回复调整调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我省将按招生高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100%比例投档。 

  正式投档。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同类兼顾、一次投档”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档案检索匹配完成后,省招考院将符合投档条件(投档条件中包括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且通过招生计划来源系统中报送我省的有关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各招生高校,不补投和续投,由招生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如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没有达到投档条件,不能被投档,只能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投档录取。征集志愿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考生应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网站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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