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经济学院美术类录取规则
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美术类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学...
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美术类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及以上)。
专业安排
(1)内蒙古自治区:
进档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排序录取。
(2)江苏省:
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
(3)浙江省:
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进档考生直接按所投专业(类)进行录取。
(4)其它省份:
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所有招生省份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电子档案中未明确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一律视为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电子档案中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无论是否服从调剂,均视为考生认可学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后再进行专业分配,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作为参考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类招生
学校认可各省专业统(联)考成绩,按考生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换算标准:排序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