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17年湖南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2017年湖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科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课 |
文化课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合格线 | |||
美术 |
美术学(师范类) |
239 |
239(第一专业志愿) |
—— |
315(文)275(理) |
美术 |
绘画 |
241 |
239(第四专业志愿) |
—— |
315(文)275(理) |
美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243 |
243(第二专业志愿) |
—— |
315(文)275(理) |
美术 |
环境设计 |
247 |
243(第一专业志愿) |
—— |
315(文)275(理) |
美术 |
产品设计 |
243 |
243(第一专业志愿) |
—— |
315(文)275(理) |
美术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48 |
247(第一专业志愿) |
—— |
315(文)275(理) |
齐齐哈尔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含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以下两种方式录取:
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相同时参考科目顺序:外语、语文、数学。其中,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各专业通用,高考填报志愿时根据各省份设置的专业志愿数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课校考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参考科目顺序:外语、语文、数学。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