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理科(控制线424分) |
文科(控制线485分)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音乐表演 |
|
|
667 |
640 |
音乐学 |
597 |
593 |
648 |
639 |
舞蹈表演 |
509 |
509 |
638 |
568 |
美术学 |
583 |
551 |
645 |
628 |
环境设计 |
557 |
551 |
692 |
636 |
视觉传达设计 |
591 |
550 |
664 |
654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543 |
543 |
633 |
626 |
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1、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贵州、福建、河南、海南、广西、山西、河北、山东、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江苏、江西等省份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获得校考合格证,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校考成绩列生源地省(市、自治区)前五名的考生以校考成绩优先录取;其它则以校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25%综合分排序录取,考分相同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新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以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并实行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且英语成绩45分以上的优先录取。
2、我校承认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的省份:湖南、西藏两省考生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新合作办学)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除自愿申请读该专业者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新合作办学)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第四年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湖南城市学院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