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学校 |
专业 |
人数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贵州师范大学 |
美术学 |
47 |
本科 |
四年 |
6300 |
艺术设计 |
47 |
本科 |
四年 |
6900 | |
摄影 |
11 |
本科 |
四年 |
6300 | |
绘画 |
30 |
本科 |
四年 |
6300 | |
动画 |
12 |
本科 |
四年 |
6300 | |
贵州师范大学 求是学院 |
美术学 |
130 |
本科 |
四年 |
10000 |
艺术设计 |
170 |
本科 |
四年 |
10000 | |
艺术设计 (景观艺术设计) |
60 |
本科 |
四年 |
10000 |
注: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1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簿)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并领取2012年贵州省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登记表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并带上,到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美术学院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并领取2012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
2、考试时间: 2012年1月3日
3、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各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