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于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本专业以广播电视艺术为基础,与广播电视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具有较强口语传播能力与艺术表现力、视野开阔的艺术专业复合应用型人才。该专业在传统播音主持的基础上凝练“出镜记者”特色培养方向。
2.招生计划
我校拟面向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河北省招收25人,文理兼招,学制4年。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省份 |
黑龙江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甘肃 |
河北 |
计划数 |
2 |
3 |
13 |
3 |
2 |
2 |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3.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4.录取规则
(1)我校2020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学费标准
学费为10350元/年,最终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三、工作管理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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