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不组织校考,采用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下同)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4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总分满分的85%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
3.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表演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4年招生计划3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3.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设计学类
(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4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3.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4年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传统高考省份和“3+1+2”省份只招收文科和历史类考生,“3+3”省份考生须选考历史。
按照教育部2024年有关规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录取时,我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五、有关说明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全部录取;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省级统考成绩,再比较高考成绩,再相同则全部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中,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不含单列专业)录取最低分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邮箱:wdzsb@whu.edu.cn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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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027-6875 2380,6875 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