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书法学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2011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和文化传统的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1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师资力量雄厚,近年在书法创作、教材编写、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目前我校有美术学(书法方向)硕士点。
书法学专业培养目标:较系统地掌握书法实践、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书体创作能力、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和书法教学能力。
书法学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资格;
2、艺术类文科考生。
四、招生计划
书法学本科专业2011年面向河北省招生,具体计划参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五、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1) 报名:考生必须在2011年1月19日 -2月1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sf2011/)进行网上报名。
(2) 交费:考生必须在2011年2月15日-2月20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1年3月8日起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1年3月12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 临帖
总分:100分;测试时间:1小时;内容:从组织方提供的经典楷书、隶书字帖若干复印件中选一件为范本(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帖;用纸:四尺三开宣纸(66×45cm)。
★ 创作
总分:100分;测试时间:1小时;内容:从组织方提供的若干首诗歌中(一般每首不超过30字)任选二首,各创作一幅书法作品,要求一幅用楷书(含魏碑)、隶书、篆书三体中任一体,另一幅用行书、草书二体中任一体;用纸:四尺三开宣纸(66×45cm)。
★ 书法常识
总分:5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参考书目:《新编书法教程》,欧阳中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月。
★ 人物速写
总分:50分;测试时间:20分钟;内容:人物动态速写;用纸:四开水粉纸。
注意事项:宣纸及临摹碑帖由组织方准备,笔、墨、砚台、书画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6) 专业测试成绩:2011年4月4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标准。对专业测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当天向河北师范大学纪检委申诉。电话:0311-86269455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占30%、专业成绩总分占7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其它说明
自2011年起,我校书法学专业实行隔年招生。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050016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传 真:0311-8626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