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衡水学院艺术专业在河北省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
衡水学院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招生简章
衡水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坐落在京九沿线第一个省级“综合开发实验市”河北省衡水市。
学院占地面积762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值4.5亿元。设有12个学院、69个本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部分学科门类逐步形成了在全省较有影响的学科群。现有各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万人,招生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立足自我培养、自我提高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师资力量日益雄厚。现有教职工831人,其中正教授81人,副教授17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84人。先后聘用客座教授12人、外籍教师33人。国内外访问学者1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全国模范教师 1人,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曾宪梓奖获得者、省级优秀教师等17人。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在注重学生德智体的综合发展的同时,突出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学习。培养适应新时期广播电视业发展趋势,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具备新闻学、文学、语言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并具有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制作、电视编导与栏目策划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实践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美学、语言艺术与写作、新闻采访与写、广播节目编辑制作、电视节目编辑制作、表演基础、即兴口语表达、非线性编辑等。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1年我校在河北省招生仅限本科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四、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与河北师范大学进行联合测试,使用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作为高考录取依据。测试相关要求(报名时间、交费、下载准考证、测试地点及要求、测试内容等)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sw/default.asp)。
4月4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划定本科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衡水学院招生网(http://www.hsnc.cn/hsnc-zhaojiu/index.asp)查询测试成绩及我校合格线,合格考生可在网站上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
五、招生与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学制和学费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cn
招生网网址:http://www.hsnc.cn/hsnc-zhaojiu/index.as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
传 真:0318-60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