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口师范学院202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若各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相应专业在河南省的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依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排位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艺术类专业投档综合成绩计算规则和限制条件
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4年起,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两个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批次在普通本科批,学费8000,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河南省音乐表演(器乐)分乐器种类设置专业目录招生,河南省外音乐表演因招生计划数量原因不再设置乐器种类限制。
3.河南省舞蹈编导按舞蹈种类设置专业目录招生,河南省外舞蹈编导因招生计划数量原因不再设置舞蹈种类限制。
4.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请在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目中查看。
其他事项
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2.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4.本简章如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2025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394-8592469
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zknu.edu.cn
周口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zk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