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信息
学院全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2657,湖南省代码4735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2号
办学层次与类型: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系部名称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山西 | 江苏 | 安徽 | 外省合计 | 湖南 | 小计 |
艺术与体育系 | 音乐学(S) | 文史 | 32 | 40 | ||||
音乐学(S) | 理工 | 8 |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史 | 2 | 2 | 30 | 40 | |||
视觉传达设计 | 理工 | 8 | ||||||
环境设计 | 文史 | 2 | 2 | 30 | 40 | |||
环境设计 | 理工 | 8 | ||||||
舞蹈编导 | 文史 | 2 | 2 | 28 | 30 |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
3.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各专业录取不限定男女人数比例。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
6.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7.学院所有新生录取均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网络系统完成。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15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200元。
(2016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2号
邮 编:415000
电 话:0736-7186057(兼传真) 0736-7186059(兼传真)
0736-7189800
网 址:http://fur.huas.cn
E-mail:huaszsj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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