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2、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4、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5、学校国标代码:11342
6、学校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6月,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学校成为湖南省第一个通过专业认证的新建本科高校。
学校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08万㎡,建筑面积52万㎡。主校区位于湘江之滨,与沿江风光带、木鱼湖公园、宝塔公园相互映衬,风光秀美。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中心)、51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余人,面向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9人,专任教师87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7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5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8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4人,省部级优秀教师9人,省“121人才工程”人选17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55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
学校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个学科门类,拥有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等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格局。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建校60多年来,以“锲而不舍,敢为人先”为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全校师生员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牢固坚持和不断深化应用型办学定位,着力推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跻身全国一流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工程应用型大学。
二、学院与专业介绍
设计艺术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设计类专业创办于1993年,2002年开展本科层次教育,2008年学校整合校内资源组建成立设计艺术学院,学院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广告学四个本科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54人,其中专任教师43人,副高以上职称15人,博士8人(含在读),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95%以上。学院还聘请了多位国内外著名画家、设计师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办学条件良好,拥有建筑面积10000㎡的独立艺术楼,设有中央与地方共建“艺术设计基础实验中心”,拥有工艺造型实验室、印刷工艺实验室、印前工艺实验室、广告摄影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总值超720万元。学院还建有中格美术馆并主办每年一届的“木鱼湖艺术家作品展”及系列高水准艺术交流展览活动,已逐步成为湖南省艺术地理的一个新坐标。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专业竞赛成绩显著。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工业设计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中国摄影艺术展、全国数码摄影大赛等学科竞赛人数超过2000人次,获国家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1项,省级一、二、三等奖近200项,并获得“杭州市长杯”等社会及企业举办的各类竞赛奖励100余项。
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旨在培养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能够在专业设计公司、传播机构、出版企业、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教育机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教育、管理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FS:PAGE]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培养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环境艺术设计创作和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等从事环境设计相关设计、开发、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培养具备产品设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新的设计理念和较全面的相关学科知识以及较高设计创意能力、动手能力,能从事产品开发设计和教学的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纺织服装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是湖南工程学院创立最早的院系之一,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现有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表演类)3个专业。纺织工程被列入国家级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专业之一。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是湖南省特色专业。目前,纺织服装学院在校学生人数1098人。学院拥有一支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占42%,中级职称占56%,教师中63%具有或正在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近年来,在国家一级A类、B类及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科研立项和教研教改课题立项50余项。
纺织服装学院始终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宗旨,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并获得良好成绩,近年来获奖奖项超过50项,其中全国性及区域性金奖或冠军10项,银奖6项,铜奖3项,优秀入围奖30余项,近年来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0余项,有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一项,省级8项。
专业介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下设两个培养方向)
①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类):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生产、销售和时装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能主动与市场及产业密切结合,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掌握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本科四年,艺术学学位。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服装和服饰设计公司从事服饰创意设计、版型制作、商品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艺术设计领域及时尚研究机构从事创新设计、艺术研究和艺术管理等工作。
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类):培养学生具备服装设计、服装表演的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审美和创造力,能从事服装设计、成衣制作、表演艺术以及服装营销、公共关系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本科四年,艺术学学位。
毕业后,能在服装公司从事服饰品展示策划、服饰创意设计、营销管理、服装陈列、服装时尚买手等方面的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4省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根据省统考和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投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是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省份及计划:
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省份及投放计划数
专业 |
河北 |
山西 |
江苏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广西 |
贵州 |
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 |
40 |
35 |
40 |
15 |
50 |
30 |
60 |
20 |
25 |
40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总艺术类计划 |
40 |
35 |
40 |
15 |
50 |
30 |
60 |
20 |
25 |
40 |
备注:上表为我校2018年拟定艺术类校考组考省份及投放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FS:PAGE]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六、合格查询
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考生可在4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过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均不能查询到信息者为专业校考未合格,查询到信息的为合格考生,信息中显示考生专业成绩与在生源地专业测试排名情况。
查询网址: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七、录取原则
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统考合格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地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688511、58683867(兼传真)
学校主页:http://www.hnie.edu.cn
考生成绩查询网址: 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电子邮件:zsb@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