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招生简章
长春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0205 专业代码:040106W
长春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现有4个国家一级学科和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现已成为以文、理为主,文、理、史、教育、管、法、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院校,并且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2011年我校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专业面向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招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专业介绍
长春师范学院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专业,是吉林省高校中唯一招收空乘与礼仪的全日制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业合格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团结协作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适合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空乘、地勤等领域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
2.主要课程:民航发展史、客舱服务与管理、客舱设备使用与管理、民航乘务英语、民航空乘礼仪、客舱服务程序及标准动作实操、应急设备种类使用方法、未来空姐面试指南、民航服务心理学,乘务员CBT软件系统培训等。学生通过学习空乘与礼仪知识,接受空乘服务、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技能训练,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技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同时通过文化素质课程和专业实习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文化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高级空乘、地勤人员。
3.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路乘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空乘院校从事管理、文秘、教师等工作。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数
2011年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招生计划为150名,男女不限,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1.具有高考报名资格,能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色盲色弱、无残疾;
3.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4.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四、报考日期
报名日期:2011年1月14日至18日
面试日期:2011年1月19日
体检日期:2011年1月20日
体检地点:面试合格后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1年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或2011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在规定时间内来长春师范学院(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报考。
五、考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形体风度、语言表达、才艺展示(1分钟)等三项。满分400分。
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收费标准
1.报名面试费200元;航空体检费300元(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
2.学费收费标准:按吉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3.服装费:根据该专业的特点,录取考生到校报到后将由专业公司配置制服含(春秋装、冬装、形体装、泳装等,包括上衣、衬衣、大衣、裤(裙)装、皮鞋、靴子、领花、领带等),所有制服费四年一次性收取2000元/生。
七、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规范、统一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校各类艺术专业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原则,即: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1:1[FS:PAGE].5,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有关规定
1.凡报考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长春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4.以上招生说明若与国家或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徐老师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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