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2011年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广告学、艺术教育(空乘方向)13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告学、艺术教育(空乘方向)专业文理兼收,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具体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凡具有高考报名资格、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志愿投入教育事业及艺术创作、表演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舞蹈学只招收女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以上,女生身高1.65m以上。艺术教育(空乘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2m-1.75m。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1年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或2011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按规定时间到各省区指定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测试。
三、招收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条视唱考题,自选一条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二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2+辅项。
※本年度招生对低音提琴(弦贝司)、大提琴、唢呐、竹笛、中阮、琵琶、扬琴、笙、二胡、小号、长号主项等11个器乐程度较高的考生,将按《长春师范学院艺术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条例》第四条,“对特殊乐器种类实施特殊招生”的规定予以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条视唱考题,自选一条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3个方向):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歌曲或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二胡、琵琶、单簧管、小提琴、低音提琴、小号):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为100分。
2.舞蹈片段:两个,包括一个民族舞,限时2-3分钟(舞蹈的服装、伴奏带及道具自备),满分为100分。
3.模仿与即兴表演:模仿要求4×8拍;即兴表演不命题,由抽签确定表演内容。时间要求2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模仿与即兴表演各50分)。
4.音乐素质:(1)节奏模仿(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模仿的具体内容);(2)旋律视唱(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视唱的具体内容);(2)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乐曲),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
计分方法:基本功+舞蹈片段+模仿与即兴表演+音乐素质。
(四)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笔试:(1)文学、影视艺术基础[FS:PAGE],满分150分;
(2)写作,满分150分。两项考试时间共为120分钟。
2.即兴评述,满分100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才艺展示:满分100分,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自备。
2.即兴主持:满分100分,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完成。
3.稿件朗读(指定稿件+自备稿件):满分200分。
(六)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笔试:(1)小小说改变成戏剧小品,满分150分:
(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50分。两项考试时间共为120分。
2.才艺展示:朗诵、小品、曲艺、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自备。满分100分。
(七)美术学(师范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绘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吉林省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2011年招生指南》;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参加长春师范学院组织的艺术考试。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
(八)艺术教育(空乘方向)(非师范本科专业)
详见2011年艺术教育(空乘方向)招生简章。
四、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规范、统一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长春师范学院各类艺术专业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原则,即: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总成绩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招生专业及考试日程
考点名称 加试专业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招生省份
长春师范学院考点 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 1月16-18日 1月17-19日 吉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
长春师范学院考点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1月16-18日 1月19-20日 吉林、内蒙古
辽宁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1月25-26日 1月27日 辽宁
太原师范学院 美术类 2月10-11日 2月13日 山西
鲁迅美院附中 美术类 1月20-21日 1月22日 辽宁
黑龙江东方学院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1月22-23日 1月24日 黑龙江
郑州二十四中学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2月12-13日 2月14-15日 河南
山西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1月18-19日 1月20-21日 山西
湖南师大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2月24-25日 2月26日 湖南
湖南师大工学院 美术类 1月17-18日 1月19日 湖南
济南市招办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2月17-18日 2月19-20日 山东(拟)
南昌大学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2月21-22日 2月23-24日 江西(拟)
石家庄职业学院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2月24-25日 2月26日 河北(拟)
六、有关规定
1.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长春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长春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则要求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统考合格以上方可参加长春师范学院加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长春师范学院的考生;
3.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4.以上招生说明若与国家或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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