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2.外语语种为英语,文理科类不限。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二、招生专业及省份范围
表1.招生专业及省份范围表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说明 |
招生省份 | |
音乐学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非公费师范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非公费师范 | ||
声乐(师范) |
13 |
非公费师范 | ||
钢琴演奏 |
14 |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圆号、小号、竖琴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二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唢呐、笙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
声乐表演 |
18 |
| ||
流行演唱 |
19 |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 ||
作曲 |
21 |
| ||
舞蹈编导 |
22 |
|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 ||
雕塑 |
31 |
| ||
美术学(师范) |
32 |
非公费师范 | ||
美术学(非师范) |
33 |
入学一年后分为中国画、绘画(含水彩画、版画、油画)、实验艺术 | ||
设计学类 |
34 |
入学一年后分为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 | ||
广播电视编导 |
41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2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 |
35 |
|
吉林省 |
三、报名考试
我校共设5个考点:吉林省考点、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考生必须在高考所在省份的考点参加所设招生专业的报名、考试;若所在省份未设考点或者未设所报招生专业,考生必须在吉林省考点进行报名、考试。各考点安排情况详见表2、表3。
1.报名方式
(1)吉林省考点
考生必须于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网上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持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和网上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核对、照相等,不可由他人代办),领取准考证。考点安排情况见表2。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河北省考点、江苏省考点、河南省考点
考生本人持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按规定时间在相应考点进行报名,领取准考证。考点安排情况见表3。
(3)山东省考点
考生必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缴纳报考费和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考点安排情况见表3
2.报名及考试安排
表2.吉林省考点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吉林省考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
音乐学 |
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 |
2015年1月26-27日 |
2015年1月28日开始(其中,1月28日上午进行笔试)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015年1月27日 |
2015年1月28-29日初试;1月30日复试 | |||
雕塑、美术学(师范、非师范)、设计学类 |
2015年1月23-25日 |
2015年1月24日开始 |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 |
2015年1月24-25日 |
2015年1月26日开始 |
吉林省 |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5年1月24-25日 |
2015年1月26日开始(其中,1月26日下午进行笔试)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5年1月23日 |
2015年1月24日开始初试;1月26日复试 |
表3.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考点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河北省考点(石家庄市) |
雕塑、美术学(师范、非师范)、设计学类 |
现场报名 |
待定 |
待定 |
河北省 |
河南省考点(郑州市) |
雕塑、美术学(师范、非师范)、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现场报名 |
河南省 | ||
江苏省考点(南京市) |
江苏省 | ||||
山东省考点(青岛市) |
网上报名 |
山东省 |
四、成绩查询
1.我校于2015年4月1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查询。
2.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后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录取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我校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其他专业志愿视为无效),不允许专业调剂。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六、其他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并且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除外);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4.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报到后,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6.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85099901,84536270;美术学院0431-84536535;传媒科学学院0431-84536486;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8.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enu.edu.cn。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说明 |
招生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
音乐学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非公费师范 |
18 |
4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非公费师范 |
15 | ||||
声乐(师范) |
13 |
非公费师范 |
17 | ||||
钢琴演奏 |
14 |
|
8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圆号、小号、竖琴 |
17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二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唢呐、笙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6 | ||||
声乐表演 |
18 |
|
7 | ||||
流行演唱 |
19 |
|
6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
6 | ||||
作曲 |
21 |
|
2 | ||||
舞蹈编导 |
22 |
|
35 |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
15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5年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1)音乐类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技能 |
基础知识 |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科目4 | |||
音乐学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1. 自选一首练习曲演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 |
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乐曲中外作品均可,不含复调)。(50分) |
自选一首歌曲演唱。(40分) |
1.练耳笔试。(40分) 2.乐理笔试。(10分) 3.现场视唱。(10分)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1. 自选一首练习曲演奏; |
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一首歌曲演唱。(40分) | ||
声乐(师范) |
13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抽签一首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一首曲目演奏。(40分) | ||
钢琴演奏 |
14 |
自选练习曲、复调各一首演奏(练习曲程度相当《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及以上;复调作品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50分) |
自选奏鸣曲、乐曲各一首演奏(奏鸣曲须为快板乐章;乐曲中外作品均可)。(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奏。(30分)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两首乐曲演奏。(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奏。(30分)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
声乐表演 |
18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其中必须演唱一首歌剧咏叹调。(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唱。(30分) | ||
流行演唱 |
19 |
自选两首流行歌曲演唱。(50分) |
自选两首流行歌曲演唱,其中一首清唱。(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唱。(30分)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模仿制作乐曲。(50分) |
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为单声部旋律编配乐队伴奏。(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单声部旋律,即兴编配钢琴伴奏。(30分) | ||
作曲 |
21 |
基础理论(闭卷考试,共50分) 1.和声写作; |
作品创作(闭卷考试,共60分) |
1.钢琴演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299》及以上的练习曲、乐曲各一首);2.现场抽签一首视奏。(共30分) |
注:1.所有自选曲目不得重复;2.器乐演奏要求背谱演奏,声乐演唱要求原文背谱演唱;3.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2)舞蹈类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初试 |
复试 |
舞蹈编导 |
22 |
1.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2.古典舞身韵或民间舞组合(1分30秒以内)。(共100分) |
1.命题式小品;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1.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60分) |
注:1.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2.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3.录取原则
(1)器乐(钢琴,师范)、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声乐(师范):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技能+基础知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钢琴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流行乐器演奏、声乐表演、流行演唱、电脑音乐制作、作曲: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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