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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9-01-25 浏览: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艺术团建设实际,我校2019年招收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相关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成绩合格。

3、舞蹈考生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浙江共12省(区市)。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招生

计划

拟签约合格人数

备注

总计

一本线

(优秀)

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合格)

舞蹈

(芭蕾舞、古典舞、

民族舞)

0~5

0~10

0~2

0~8

成绩认定不分舞种,

统一排队

西洋乐(大管、长号、双簧管、低音提琴、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木琴)

0~6

0~12

0~12

成绩认定不分乐件,统一排队

民乐

(笙、竹笛、唢呐、堂鼓、排鼓)

0~4

0~8

0~8

成绩认定不分乐件,统一排队

四、招生专业

具体专业见附件。浙江省考生可任意选报附件内列出的专业,但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30~3月8日16:00。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

⑴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

⑵高中阶段相关资格证明、所获报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⑶考生本人视频资料: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视频U盘一份,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视频时间不超过4分钟,文件名为“项目(舞蹈需注明舞种、器乐需注明乐器名称)-姓名-省份”。

视频要求:

①舞蹈考生展示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任选其一,展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外貌、基本功及剧目;

②西洋乐、民乐考生曲目自选,但不得使用伴奏。

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表演必须连续不间断,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字幕及服装等,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上述材料须于2019年3月8日~12日期间寄出(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邮编130012。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艺术团”。如未按学校要求造成材料逾期送达或遗失的,将不予审核。所有寄达材料不予退回。

六、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19年3月25日10:00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初审结果。

七、专项测试安排

1、缴费

初审合格考生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8:00。

2、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3月28日10:00以后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

3、测试时间和地点

⑴时间:2019年3月30日。

⑵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4、测试内容

测试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⑴舞蹈

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任选其一,须与初审视频舞种一致),限4分钟以内。

⑵西洋乐、民乐

视奏:现场抽题,要求乐调准确、演奏完整、节奏稳定;

曲目演奏:限4分钟以内,曲目自选,乐曲连贯、完整,不允许伴奏。

八、资格认定及公示

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拟签约计划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省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

九、录取办法

1、对测试合格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下同),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在浙江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5分(含),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择优录取。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以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择优录取。

2、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8305,85167467。

十一、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报考舞蹈项目考生于2019年3月26日16:00前将伴奏音乐(限4分钟以内,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吉林大学网上报名序号-姓名”)发到jdzsb@jlu.edu.cn邮箱,同时考生自带U盘备份。

3、评委考生不见面,拉帘评审。

4、考生自备乐器(考生可使用学校现场提供的乐器包括:定音鼓、小军鼓、37音马林巴、木琴、堂鼓、排鼓)。

5、请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

6、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无条件参加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7、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8、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9、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团委       0431-85166558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

附件:

 

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收科类

备注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科

 

行政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按类招生)(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专业)

文科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按类招生)(含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专业)

文理兼招

 

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招

 

商学院

工商管理类(按类招生)(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理科

 

注:各专业(类)具体招生名额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确定、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二、监督机制及入学资格复查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资格核查和专业复测)。对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业复测不合格学生,在进一步核查落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三、咨询方式

  (一)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

  电话:0931-8912116、8912229

  E-mail: zsb@lzu.edu.cn

  网址:http://zsb.lzu.edu.cn

  (二)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931-8912264

  E-mail: art@lzu.edu.cn

  网址:http://art.lzu.edu.cn

  四、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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