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58个本科专业,机械工程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美术创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官网公布为准。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承认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族方向考生。
器乐方向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打击乐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招收流行演唱及流行演奏两个方向考生。流行器乐方向招收具有一定流行乐器及民乐乐器基础考生,包括:吉他、贝斯、键盘(钢琴、手风琴)、流行打击乐、流行萨克斯。(注: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有一定舞蹈基础的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有声乐、钢琴基础的考生。(本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统考,则必须参加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日程安排(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八、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我校于2020年4月15日前公布考生加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考点报名,网报的省份按照相应要求在相应网站报名。
2.所有考生自带伴奏(CD或U盘)须将文件存储为.mp3或.wav格式,是否可以自带钢琴伴奏以各省考点要求为准,我校不提供钢琴伴奏。报考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一经录取,入学后需参加专业考核,并按考核成绩分专业为声乐、器乐、流行音乐三个专业方向培养。
4.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照省份分专业排名发放合格证,两个专业不可兼报。
5.流行器乐方向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6.音乐学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入学后经过专业考试,按照成绩遴选出钢琴、数码钢琴课程组名单,学院不再开设其它乐件专业课。
7.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技巧组合科目时,女生穿体操服、白色裤袜、软底鞋;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上衣、黑色紧身裤、软底鞋。个人剧目时可以换舞蹈服装,可以使用道具。
8.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2
咨询热线:0431-85250087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zsb ccu.edu.cn网址:http://zsb.ccu.edu.cn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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