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设有75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目前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0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学校于2009年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拓宽了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设立艺术类专业校考(只允许吉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在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统一使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对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在吉林省拟投放计划如下(最终招生计划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音乐学:20人;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50人;
舞蹈学:3人;
表演(校企合作):150人;
美术学:13人;
绘画:4人;
书法学:3人;
环境设计:3人;
数字媒体艺术:5人;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65人;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150人;
播音与主持艺术:10人;
广播电视编导:11人;
戏剧影视文学:8人。
四、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五、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播音主持与艺术、表演(校企合作)、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吉林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六、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类各专业在吉林省艺术类第一批A段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校企合作)、书法学专业在吉林省艺术类第一批B段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吉林省文史、理工农医类第二批A段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进线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对在艺术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
八、校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吉林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于2020年2月10日-11日8:00-16:00到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及缴费(报名费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200元/科)。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书法学 |
2020年2月14日,9:00 |
长春师范大学美术楼 |
2.面试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表演(校企合作) |
2020年2月14日,8:00-16:00 |
长春师范大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20年2月15日,8:00-16:00 |
长春师范大学 |
请考生按照校考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九、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1.体态体貌:满分200分。
2.朗读:现场抽取试题,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三)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1.临摹:满分200分。
2.创作:满分200分。
试卷统一为四尺宣纸以内。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长春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cs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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