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
性别 |
小项或位置 |
计划数 |
A级 |
B级 |
C级 |
小计 |
田径 |
短跑类 |
男 |
100米、200米、400米 |
|
≤2 |
|
≤2 |
女 |
100米、200米、400米、400米栏 |
|
≤2 |
≤2 |
≤4 |
中长跑竞走类 |
男 |
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 |
|
≤2 |
|
≤2 |
女 |
800米、1500米、5000米竞走 |
|
≤1 |
≤1 |
≤2 |
跳跃类 |
男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 |
|
≤1 |
|
≤1 |
女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
≤1 |
≤1 |
≤2 |
投掷类 |
男 |
铁饼、链球、铅球、标枪 |
|
≤2 |
|
≤2 |
女 |
铁饼、链球、铅球、标枪 |
|
≤1 |
|
≤1 |
乒乓球 |
男 |
|
≤4 |
≤2 |
≤4 |
≤10 |
女 |
|
≤2 |
|
≤14 |
≤16 |
排球 |
男 |
自由人 |
≤1 |
|
|
≤1 |
主攻 |
|
≤1 |
≤1 |
≤2 |
二传 |
≤1 |
≤1 |
|
≤2 |
接应 |
≤1 |
|
|
≤1 |
女 |
自由人 |
|
≤1 |
|
≤1 |
主攻 |
≤1 |
|
|
≤1 |
副攻 |
≤1 |
≤1 |
|
≤2 |
二传 |
≤1 |
|
|
≤1 |
接应 |
|
≤1 |
|
≤1 |
足球 |
男 |
守门员 |
|
≤1 |
≤2 |
≤3 |
其他位置 |
≤1 |
|
≤7 |
≤8 |
合计 |
|
≤13 |
≤20 |
≤32 |
≤65 |
注:1、合格等级说明:A级(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参加体育总局组织
单独文化课考试合格)、B级(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线65%)、C级(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线)。
2、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招生,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没有符合要求的考生则不招生;招生计划不在各项目间调整,未公布计划则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伤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2017年7月—2020年2月)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其中报考乒乓球项目须近三年内取得:全国赛前三(颁发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者省运会、省乒乓球锦标赛单项前二(颁发单位:省体育局)。
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田径项目运动小项须严格对应。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排球、足球项目主力队员须提供由符合报名条件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附件4)。
2、部分项目在上述报名条件基础上,还必须满足:
(1)田径: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未在2018年和2019年参加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
(2)乒乓球:从未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
(3)排球: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含沙排,下同)的运动员。系列赛事包括但不仅限于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冠军赛、青年比赛、U21、U20比赛等;2019年1月1日前以中学学校为全称队名参赛者不受此限。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规定的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中确因疫情无法及时出具的,可以暂缓上传,另行通知核验)。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上午10:00—3月30日下午16:00。
拟申请A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单独文化课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1日—3月10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文化课考试报名。
3、网上确认、缴费时间:
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4月20日下午16:00。
考生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考试确认、缴纳报考费(700元)。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纳报考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4、现场确认时间:
视情况而定,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信息及报名平台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5、现场确认地点:
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体育馆办理确认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
6、现场确认材料:
(1)《吉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申请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吉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学历证明(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的证明原件;
(5)主力队员证明原件、复印件(仅排球、足球项目考生提供)(附件4);
(6)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考生自行购买的测试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需在确认报名时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将对田径等项目进行兴奋剂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各项目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报名时通知。
五、专业测试内容、标准
详见《吉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加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
六、资格认定
1、田径项目成绩按照《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折算分数综合排序,按计划确定考生取得等级资格。如测试成绩未达到“田径项目达标成绩要求”,不予以录取;
乒乓球项目按照测试比赛排名顺序,按计划确定考生取得等级资格;
排球、足球项目按照《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折算分数排序,按计划确定考生取得等级资格。如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以录取。
我校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后公布候选合格名单及等级,A、B级合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1:1公示,C级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所有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1、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获得A级资格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参加体育总局组织单独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最低控制线,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但须参加生源地高考报名),我校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线或达线但未填报我校志愿者,不能认定为我校A级资格;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2020年第二批次本科线65%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2020年第二批次本科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公布的各招生项目计划,根据公示顺序予以录取。招生专业为《吉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3、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与其所在省(区市)一本线的线差(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取整。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以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排序安排专业,考生仅能报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内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所报专业需符合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
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3天内按我校要求反馈高考专业志愿,且反馈信息必须与高考填报信息一致。在进行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4、若考生被其他高校或专业(如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视同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九、其他
1、报名、初审、缴费及查询成绩结果均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进行,其他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考生确认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3、新生入学一周内,到体育学院各训练队注册,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4、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5、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邮箱:bkzs mail.jlu.edu.cn
电话: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体育学院0431-85168231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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