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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6-11-18 浏览: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等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到博士后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和科研水平高,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以及江苏省重点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专业以音乐学院完整而成熟的艺术类人才培养体系为依托,积极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端教研平台,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表演技能和创作能力。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众多毕业生在上海歌剧院、江苏省演艺集团等全国知名的艺术团体从事文化艺术工作。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院依托学校深厚的人文传统底蕴,面向中、高等学校及文化事业单位,培养具备音乐、舞蹈教学、创作、编导、科研等多方面的能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品格高、专业精、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音乐、舞蹈领域的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等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 145 名,学制 4 年。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形式

备注

音乐学(师范)

江苏

57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浙江、湖南仅招收文科生,其他省份文理不分

上海

5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统考或联考

广东

5

湖南

5

安徽

6

浙江

6

内蒙古

6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

江苏

25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由中央 音乐学院支持办学

舞蹈学(师范)

江苏

15

①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 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②如考生所在省有专业统考 或联考,考生需参加且成绩合格


全国(除江苏省)

15

注: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 2017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报名流程

舞蹈学(师范)专业单独考试(校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及缴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舞蹈学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add.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试报名系统实行考生个人填报和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网报及缴费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 日-12 月 20 日。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 2016年 12 月 29 日 9:00-2017 年 1 月 6 日 17:00,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试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考生须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 A4 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签字确认。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生源地所在省份 2017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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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舞蹈学(师范)专业

(1)考试时间:2017 年 1 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 3 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 300 分,其中基本功测试 150 分、舞蹈作品表演 100 分、即兴创作表演 50 分。

(4)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专业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 2017 年 4 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不作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的上海、浙江、广东、湖南、安徽、河北、内蒙古等 7 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八)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 4 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九)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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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等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在全国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硬件设施最好的二级学院。学院现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是江苏省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动画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专业的教学环境,拥有 1000 平方米的独立美术馆,藏有 20 余万册的专业书籍、画册。在 2012 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美术学一级学科全国排名第 9 位。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等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较高人文素养的美术与设计专业创作研究人才以及具备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美术教师教育人才。毕业生就业升学率高,每年均有大批毕业生进入中国美院、清华美院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艺术院校、“985”高校继续攻读研究生。众多毕业生进入全国重点中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百会装饰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院以培养具有全面的艺术素质、人文素质和复合型知识的优秀人才为目标,通过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紧密关联的教研平台,培养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开拓能力和创作能力的美术创作、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等专业面向江苏、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湖南、福建、山西、安徽、内蒙古等省份招收本科生 210 名,学制 4年。

招生专业(类)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形式

备注

美术学类

江苏

45

参加江苏美术统考

含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三个专业

设计学类

45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

动 画

7


美术学类

黑龙江、河南、 浙江、山东、 湖南、福建、 山西、安徽、 内蒙古

50

①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 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②如所在省有专业统考或联 考,考生需参加且成绩取得合 格

①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 类所含专业同上 
② 各省招生计划数的 分配将按照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人数占外省校考学生总数的比例测算后划定

设计学类

50

动 画

13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等相关专业工作。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考生报考说明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及动画等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2.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说明

江苏省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后,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校考成绩合格后,可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等专业,考生如未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

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则不得填报。

考生本人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发布的各省份报名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省“准予参加 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到南京师范大学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报名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不接受函报。考生不得跨生源地省份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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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另行公布,相关信息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外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安排如下:

①考试科目

A.素描(八开画纸,人物头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B.色彩(八开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50分,色彩 150 分。

②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 2017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江苏省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不作要求)且无色盲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江苏省外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分÷所在省份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校考专业分÷该专业校考满分)×40。

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校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七)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

美术学类按照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等 3 个专业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 3 个专业培养学生。专业选择办法按照学生入校后的专业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申请,完成专业选择。

(八)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8122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拥有江苏高校第一个新闻学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三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等两个专业型硕士点。学院现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基地、江苏省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大众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民国新闻史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和科研水平高,新闻学为国家首批特色专业,新闻与传播类为江苏省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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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艺术学和文学为基础,广播、电视、电影为基本媒介平台,着眼于媒介技术与艺术发展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前沿,培养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新媒体音视频艺术的内容生产、评论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毕业生活跃于中央电视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灿星文化、远景影视、乐视网等全国各大媒体和影视制作机构。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节目编导、影视导演、摄影与制作三个培养方向。该专业强调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的有机结合,突出对学生综合艺术素养、熟练专业技能、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出色团队精神的培养,主要为各电视台、影视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相关媒体输送电视节目、影视剧、网络节目与网络剧、广告片的编导、摄影与制作、主持、策划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也为企事业单位输送宣传推广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 45 名,学制 4 年。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形式

广播电视编导

江苏省

36

参加江苏省统考

安徽省

3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

四川省

3

浙江省

3(文科2名,理科1名)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分(统考或联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525、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专业招生简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以悠久的历史、优良的传统、先进的教育理念、博大的人文精神、良好的学风、创新的机制、一流的师资、丰硕的教学与科研成果,跻身于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前列,是我国人文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基地。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等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现当代文学国家重点学科、戏剧与影视学江苏省重点学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及汉语言文学三个实力雄厚的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多年来走出了一条专业基础扎实、文化特色显著、学界一致好评、业界广泛认可的育才之路。众多毕业生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浙江卫视、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等各大新闻媒体单位及主流门户网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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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播音主持、新闻采编、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编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30名,学制4年。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苏省

20

①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②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 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山东省

10

安徽省

浙江省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男身高 1.70 米及以上,女身高 1.60 米及以上。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报名流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及缴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add.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试报名系统实行考生个人填报和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网报及缴费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 日-12 月 20 日。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 2016年 12 月 29 日 9:00-2017 年 1 月 6 日 17:00,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试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考生须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 A4 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签字确认。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生源地所在省份 2017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五)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17 年 1 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随机抽题,限 4 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随机抽题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奏乐请用标准 MP3 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 U 盘,现场备有 MP3 播放器,提供 U 盘中的 MP3 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一种,限时 2~3 分钟)。

专业考试满分共计 300 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满分各为 80 分,综合素质考查满分为 60 分。

4.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 2017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进行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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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相关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认可南京师范大学 2017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名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85891393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xy.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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