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专 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区域 |
备注 |
艺术设计 |
四年 |
50 |
辽宁省 河北省 山东省 |
在山东、河北 |
雕 塑 |
五年 |
10 |
二、报名与考试
1、考生报名时须持当地招生办下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80元/人。
2、我校在辽宁省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并通过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在录取时采用其统考成绩。
3、我校在山东省、河北省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且各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参加测试,不允许跨省报考。录取时采用我校的考试成绩,但考生同时须参加并通过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统一考试。
三、考试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科目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1月24、25日 |
1月27日 |
石家庄职业 |
色彩 速写 素描 |
山东省潍坊市 |
2月12、13日 |
2月15日 |
潍坊市 招生办 |
四、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11年4月15日
查询方式:http://recruit.dlut.edu.cn
五、录取原则
1、按照我校2011年最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六、学费
执行辽宁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九、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