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科技大学美术专业招生简章(包头师范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是一所集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美术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美术教师,以及社会所需要的具有美术创作、艺术设计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面向自治区和全国部分省市招生。美术学专业本科生80 名,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130 名,学制均为四年;艺术设计专业专科生30 名,学制三年(仅限内蒙古地区)。湖南、江西等省的招生名额视考生人数而定。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行基础课学习,从第二学年起按照志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入各个专业方向学习。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室内)、视觉传达艺术专业方向(平面)、多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三、报名及专业考试科目
1、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按照《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和《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直接参加区内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2、湖南、江西省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直接到美术专业考点报名,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3、湖南、江西美术专业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两科(画具自备),总分200分,其中素描总分100分,色彩总分100分。
4、湖南、江西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分别按照湖南和江西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执行,4月15日前通过包头师范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221.199.150.101/zhaosheng/index.asp)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寄发上线考生专业合格证。
四、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省区市 |
城市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南 |
长沙 |
湖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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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 |
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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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与报考其它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六、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湖南、江西省考生,取得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校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七、收费标准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为7000元/学年,美术学本科专业为6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科专业为5000元/学年。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咨询方式
招生就业处:0472—3993074 联系人:薛志东
美术学院:0472—3993463 3993411 联系人:王奇来
地 址: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 www.bt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