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原通辽市艺术学校为基础组建,坐落于科尔沁草原腹地——通辽市。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具有40年的办学历史,文化底蕴丰厚,以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顾中等职业教育职能。
学院占地508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设有音乐系、民族音乐表演系、舞蹈系、美术系、传媒系、公共教学部和一个附属中专学校。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248人,教授8人、副教授34人、硕士研究生19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非遗传承人4人。多年来,学院坚持“质量为本、人才强校、彰显特色、包容开放”的办学理念,以“立足通辽、面向全区、特色专业辐射全国”为发展定位,内涵建设不断强化,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赢得了社会赞誉。现建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二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建成科尔沁蒙古族长短调、蒙古舞、钢琴、蒙古四胡、古筝、视唱练耳等六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培养了科尔沁蒙古族长短调、蒙古舞、声乐专业、音乐理论课程等四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和以图力古尔、努力玛扎布、赵姮莅、赵明宇为代表的自治区级教学名师,以张瑞红、王晓红为代表的自治区级教坛新秀。学院聘任著名钢琴演奏家刘诗昆、著名蒙古族舞蹈家斯琴塔日哈、著名马头琴大师齐宝力高、著名四胡演奏家巴彦保力格、著名音乐教育家曲歌、蒙古族图案绘画传承人宋宝林、著名播音主持人青兰、学院首届舞蹈毕业生中央民族大学舞蹈教授杨敏为我院客座教授。学院美术系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列入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2014年被自治区列为重点建设专业。
教学成绩斐然,在区内外艺术交流和比赛中,民族音乐系歌曲《心的归宿》获得全国校园好歌曲二等奖;全区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学院选送10个作品获奖7个,其中传媒系戏剧《我们回家吧》获一等奖,四胡重奏《歌曲串烧》、马头琴合奏《黑木日》获二等奖,合唱《四季、杨玲花》、舞蹈《顶碗舞》《青笋》《赛拜努》获三等奖。2015年,民族音乐系教师图西雅拉图在全区《科尔沁杯》曲艺大赛中获一等奖,马头琴专业师生获得兴安盟马头琴大赛团体一等奖,萨日娜同学在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中职组专业演奏三等奖,程国强、孙雅妮等同学获自治区宣传部、团委主办的全区大学生“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演讲比赛三等奖,舞蹈系师生参加了中国-蒙古国文化交流活动周蒙古舞艺术展演;教师李蕾、王文臻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高职高专院校人文社会科学组二、三等奖。2016年音乐系学生刘晓娜在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艺术专业一等奖;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艺术专业三等奖,音乐教师张瑞红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2016年3月28日晚,学院优秀毕业生方舟被邀请到中央电视台大型优秀节目《星光大道》担任嘉宾评委,与主持人朱军、尼格买提及台下观众热烈互动;犀利的点评、独到的见解成为本期的“焦点王子”。
学院毕业生已遍及欧、美、日本及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现有的已成为全国十佳舞蹈演员、青年演奏家、著名歌手,有的获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女配角奖”,在东方歌舞团、总政歌舞团、武警文工团、中央民族歌舞团等专业文艺团体和备受国人关注的深圳“锦绣中华”、“世界之窗”等艺术团体都有我院毕业生,并已成为所在团体的业务骨干。
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2016年12月1日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FS:PAGE]
对口单独招生: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2016年12月1日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应往届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并健康体检合格。
3.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无传染病及家族病史。[2]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 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高(cm)-110]KG±10%;[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keqysxy.com.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盖章。将“报名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及本人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辽市开发区辽河大街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028000)。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8:00-2017年12月12日17:00。邮寄材料收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7年3月15日。
三、招生科类和分专业计划:
具体专业设置为:
1、音乐表演(器乐)(马头琴、四胡、古新筝、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 双排键 ]、小提琴【含电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竹笛、二胡、扬琴、三弦、琵琶、打击乐、吉他、钢琴调律等);2、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蒙古族通俗唱法、蒙古族长调、蒙古族短调等);3、舞蹈表演;4、艺术设计;5、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原装潢艺术设计);6、广告设计与制作;7、动漫制作技术;8、环境艺术设计(原雕塑艺术设计);9、播音与主持;10、空中乘务;1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图形图像技术);12、电子商务。
四、考试 及成绩评定标准
(一)、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名单于2017年3月24日通过学院网站(www.keqysxy.com.cn)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二)、考试: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月11日上午文化考试,3月11日下午专业综合测试考试。
(三)、成绩评定标准
总综合成绩计算:
总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结束后学院网站上将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7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六、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奖助学金、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咨询电话: 047-8621023 (招生就业处) 0475-8621035 (教务处) 13804758969 (招生就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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