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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校考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25-01-06 浏览: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27日

考试时间:2月中旬

全部现场考试。

内蒙古艺术学院坐落于美丽青城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1987年,在内蒙古艺术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23年进入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新华和云谷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042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807.78 平方米。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艺术与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11个教学单位和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学科为主,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等26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自治区级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6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获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项目2项。建有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1个。

一、报考条件及选考科目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三)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做选考科目要求。

(四)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与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二、招生专业及招考方向设置

我校校考专业为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省际联考专业为表演(二人台表演)。

(一)音乐表演分为声乐和器乐两类。

声乐方向包括:美声、民声、长调、呼麦。

器乐方向包括:钢琴、钢琴伴奏艺术、手风琴、二胡、四胡、扬琴、古筝、三弦、火不思、阮、琵琶、竹笛、打击乐(除架子鼓)、马头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报考打击乐方向的考生需在以下乐器种类中任选两件进行考试,其中一种须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马林巴、小军鼓、中国排鼓、大堂鼓)。

(二)舞蹈表演下设蒙古族舞蹈和国际标准舞两个招考方向。

(三)省际联考专业表演(二人台表演)报名时间与校考专业时间相同,考试时间与校考专业现场考试时间相同。

(四)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不组织校考。

(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校考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要求

(一)音乐表演(声乐)

招考方向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伴奏要求

美声

自选2首作品演唱(其中1首为中国作品)

歌剧咏叹调须原文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背谱演唱。自备钢琴伴奏音乐U盘。

1.仅限使用录制或下载的钢琴伴奏音乐,不允许使用乐队制作或MIDI制作的伴奏音乐;

2.钢琴伴奏音乐需要自备U盘,U盘内容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文件,音频文件为MP3格式;

3.考试现场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无伴奏演唱,不影响评分。

民声

自选不同风格的民族声乐作品2首

可以移调,背谱演唱,自带钢琴伴奏。自备钢琴伴奏U盘。

长调

自选长调民歌2首

背谱演唱,伴奏自备。

呼麦

自选呼麦乐曲2首

清唱或自弹自唱,演奏完整。背谱演唱(奏)。

无需伴奏

(二)音乐表演(器乐)

招考方向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管乐

自选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的音阶、同调式琶音演奏(连、断音两种演奏方法);自选中大型乐曲1首(风格不限,可为多乐章作品中一个完整乐章)。

背谱演奏,演奏完整,不得截选,时长6-12分钟。根据需要自带钢琴伴奏。

弦乐

自选三个八度以上(含三个八度)的音阶、同调式琶音演奏;自选中大型乐曲1首(风格不限,可为多乐章作品中一个完整乐章)。

背谱演奏,演奏完整,不得截选,时长6-12分钟。根据需要自带钢琴伴奏。

钢琴

钢琴伴奏艺术

自选两首作品,1首技巧性练习曲(肖邦练习曲及以上程度),1首中大型乐曲(风格不限)。

背谱完整演奏,不得截选,时长8-12分钟。无需伴奏。

手风琴

自选两首作品,1首技巧性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练习曲及以上程度),1首中型乐曲或多乐章作品的一个完整乐章(风格不限)。

背谱演奏,演奏完整,不得截选,时长6-12分钟。无需伴奏。

民乐

自选1首中大型乐曲。

背谱演奏,演奏完整,不得截选,时长5-10分钟。无需伴奏。

西洋打击乐

自选小军鼓高级练习曲1首(米切尔彼得中级练习曲难度以上),马林巴四槌中等程度乐曲1首。

需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小军鼓可看谱,马林巴需背谱演奏。不得截选,时长5-10分钟。无需伴奏。

中国打击乐

自选排鼓或大堂鼓与排鼓组合中大型作品1首、马林巴或木琴中型作品一首。

需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背谱演奏,不得截选,时长5-10分钟。无需伴奏。

四胡

自选大、中型器乐作品1首演奏。

背谱演奏,演奏完整,不得截选,时长5-10分钟。无需伴奏。

马头琴含潮尔琴、 大马头琴

自选大、中型器乐作品1首演奏。

背谱演奏,演奏完整,不得截选,伴奏自备。

(三)舞蹈表演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舞蹈表演

形体形象

1.三长一小,比例协调;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2.五官端正,形象良好;严禁化妆。

基本功软开度测试

自选几个基本功单一技巧动作或技巧组合展示(必须包括控制、跳、转、翻,不超过1分30秒,不需音乐)。

剧目表演

自选舞蹈片段(自备伴奏),不超过1分30秒。舞蹈表演(蒙古族舞蹈)方向以民族民间舞为主;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以拉丁舞、摩登舞为主。

模仿

教师展示2-4个八拍舞蹈动作,考生模仿表演。要求考生准确模仿舞蹈动作、节奏、风格,有一定艺术表现力。

即兴表演

现场抽取伴奏,试听10秒后即兴表演,五人一组,不超过1分30秒。要求考生迅速捕捉音乐形象,随音乐起舞,并表现出音乐的内涵、节奏及情绪。

四、校考报名时间与考试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27日

(二)报名网址:https://www.artstudent.cn(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三)考试方式:我校校考采用现场考试的形式(如遇不可抗力突发情况需对校考方式、方案及考试时间进行调整的,学校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2025年2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请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五)兼报原则:考生不得兼报专业(含招考方向)

(六)专业课测试费用:专业测试费400元。

(七)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校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本科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校考及省际联考专业为全国招生,单独设立批次,不做分省计划,其他专业做分省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待公布)。表1为2025年校考及省际联考各专业拟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数为准。

表1—2025年校考及省际联考专业及招考方向拟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招考方向

拟定计划数

1

音乐表演(美声)

20

2

音乐表演(民声)

10

3

音乐表演(长调)

16

4

音乐表演(钢琴)

12

5

音乐表演(手风琴)

3

6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2

7

音乐表演(马头琴含潮尔琴、大马头琴)

19

8

音乐表演(呼麦)

7

9

音乐表演(扬琴)

2

10

音乐表演(古筝)

4

11

音乐表演(三弦)

1

12

音乐表演(火不思)

1

13

音乐表演(阮)

1

14

音乐表演(琵琶)

3

15

音乐表演(二胡)

2

16

音乐表演(竹笛)

2

17

音乐表演(四胡)

2

18

音乐表演(打击乐)

2

19

音乐表演(长笛)

2

20

音乐表演(双簧管)

2

21

音乐表演(单簧管)

2

22

音乐表演(大管)

2

23

音乐表演(萨克斯)

3

24

音乐表演(圆号)

2

25

音乐表演(小号)

1

26

音乐表演(长号)

1

27

音乐表演(大号)

1

28

音乐表演(竖琴)

1

29

音乐表演(小提琴)

4

30

音乐表演(中提琴)

2

31

音乐表演(大提琴)

2

32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

2

33

舞蹈表演(蒙古族舞蹈)

60

34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

20

35

表演(二人台表演)

18

(一)校考及省际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参加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还需相应科类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满足所在省区投档条件,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即使校考成绩合格,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省际联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省际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破格录取办法: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上述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二)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及下设各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各省(区、市)规定执行。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同分录取原则,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

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各单科折算为150分制。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必须按报考系统中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报考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考试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校考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宜

(一)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

(二)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三)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需自考试成绩公布3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只检查考生考试信息、本人信息、考试原始打分表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四)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要求。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均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变更通知将及时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简章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1-4978356,3964244。

邮箱:nmgysxyzb@126.com

网址:https://zs.im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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