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2年(艺术类省外)招生简章
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独立学院(学生毕业颁发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学位证书)。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跨省组织部分专业招考权。2008年,在中国教育年度评比中,学院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称号,2010年被新浪网评选为“全国十大品牌独立院校”。学院董事长龚珍旭博士先后荣获建国60周年“感动中国十大杰出校长”、“全国独立学院优秀工作者”和2011年中国教育电视台评选的“最受欢迎校长”称号。
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绵阳南郊机场和南湖公园,依山望水,环境优美。校园总体规划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备,并建有校园电视台、网络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学术厅、标准运动场等。
学院设置有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广播影视系、音乐舞蹈系、公共管理系四个教学单位,共17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近60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7500余人,已为国家培养近5000名各类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硕士博士学位教师82人,特聘教师25人。学院聘请王蒙、冯崇泰为学术委员会荣誉主席;吴祖强、冯骥才为名誉院长;杨仁敏为学院执行院长;张华山为学院艺术总监;余志强为学术委员会主任;魏明伦、黄金中、钮心慈、王征骅、沈承宙等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神,围绕“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目标,执行“传承文化、融汇中西”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能力强、素质高、会创新”的应用型高素质艺术人才。
学院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展演,构建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平台。学院师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奖200余项。学生陈翔获得2010“快乐男声”全国第五名;舞蹈《青苹时节》获得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艺术院校组铜奖;歌剧《原野》片段获得第二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歌剧片段组三等奖;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高校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获得金奖;学生参加由学院承办的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暨第十届“山花奖”大赛获金奖;我院作为四川唯一高校受邀参加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开幕式暨天府大巡游展演,参演节目《北川羌韵》获“太阳神鸟”金奖。学院师生2009年9月赴香港参加“共庆祖国六十华诞”演出活动;10月应邀组团赴德国柏林参加“亚太文化周”文艺演出,受到国际友人的高度赞誉,并受到正在德国访问的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学院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合作,形成了良好的联合办学机制。现已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文化部授权经营的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和创业帮助的世界文化教育基金会;并与中国民间文艺协会共同联办《中国艺术报》(中国民间文艺专刊)。同时,学院先后加入欧洲文化艺术联盟、国际设计师协会,与美国、英国、新西兰、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著名艺术学院建立了多个留学项目、教育教学项目,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研究与表演,各类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传媒艺术以及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影视、服装、戏剧表演与编导,人物化妆造型、舞台美术设计及音响、录音与摄影、摄像等工作,也可成为专职教师、艺术经纪人、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策划管理人才、艺术设计策划者、自由艺术人,以及在各行政、工矿、企事业单位及文化[FS:PAGE]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或创意、策划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
就读 | |
音乐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14000 |
(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 | ||||
声乐 |
民族、美声、通俗演唱 | ||||
音乐剧表演 | |||||
器乐 |
钢琴、竹笛、二胡、古筝、单簧管、萨克斯、小提 | ||||
舞蹈学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教学合一、流行舞蹈 | ||||
造型 |
绘画 |
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 | |||
雕塑 |
工艺雕塑、城市雕塑 | ||||
艺术设计学 |
民族民间艺术设计、设计教育、文物鉴定与修复、商业策 |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 | ||||
动画 |
游戏美术设计、影视动画 |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码影视制作 | ||||
广播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影视场景设计、化妆与造型 | |||
表演 |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 ||||
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
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编导、音响与录音艺术 |
(二)三年制专科
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
就读 | |
音乐 |
音乐表演 |
声乐 |
民族、美声、通俗演唱 |
14000 |
(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
音乐剧表演 | |||||
器乐 |
钢琴、竹笛、二胡、古筝、单簧管、萨克斯、小提 | ||||
造型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装饰艺术、室内设计 | |||
影视动画 |
数码影视制作、影视动画 | ||||
摄影 |
摄影 | ||||
广播 |
影视表演 |
影视表演 | |||
广播电视技术 |
广播电视编导 | ||||
主持与播音 |
主持与播音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一)文化考试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略:陆续更新中……)
注:以上信息以各省(市、区)招办(考[FS:PAGE]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
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学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60分(其中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演奏12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2.音乐表演
声乐(羌藏歌舞表演、民族、美声演唱、音乐剧表演):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
声乐(通俗演唱):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钢琴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各一首,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民乐(竹笛、二胡、古筝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管乐(单簧管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弦乐(小提琴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流行器乐(萨克斯、电吉他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打击乐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及乐理(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
3.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工艺雕塑、城市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设计、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场景设计、化妆与造型:①速写100分(人物动态,30分钟);②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FS:PAGE]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4.艺术设计学
民族民间艺术设计、设计教育、文物鉴定与修复、商业策划与广告:①动态线描100分(人物动态,30分钟);②单色描绘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综合表现100分(风景或静物,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5.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游戏美术设计、影视动画、数码影视制作:①动态捕捉100分(人物动态,30分钟);②结构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景物淡彩100分(风景或静物,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6.舞蹈学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教学合一、流行舞蹈: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B.旋转C.弹跳);③技巧100分;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单曲CD伴奏带,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7.表演
影视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服装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服装表演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泳装、时装、单曲CD伴奏带);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8.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音响与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面试);②音乐基础与音响知识测试100分(面试);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9.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100分(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院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由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指定刊物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FS:PAGE]、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市、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或四川音乐学院设有考点的省(市、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单位。
(七)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八)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直接登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发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省内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2年省内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4043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7996
传 真:0816-6357996
电子邮箱:CYM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