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湖北省)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面积3300余亩。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5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与科研人员近4000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3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60余人。其中,先后有8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3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9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77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名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1名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0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个国家及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历经65年的建设,我校已发展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研究机构,27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0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等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项目,2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个省级特色专业,16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59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重点课程,1所有20余年历史的校中校——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生源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
二、专业介绍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数字媒体艺术、动漫与游戏创作、数字媒体与游戏软件开发以及相关领域教学或研究等基本理论素养,能在新闻传媒、影视、宣传和文化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数字信息设计、数字影视艺术、数字三维空间设计、游戏美术设计、数字艺术教育等专业方向培养。
主要课程 素描与色彩、动画游戏概论、影视基础、音视频技术、计算机图形学、造型艺术、网络技术及应用、动漫设计、数字影视摄影、数字影视编导、片头制作与影视特技、数字舞美设计、JAVA基础、网络编程、游戏设计和游戏动漫运营等。
动画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与理论,能在动画影视公司、宣传或和文化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二维动画、三维动画等专业方向培养。
主要课程 动画概论、动画影片分析、卡通绘画技法、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剧本创作、动画分镜头设计、动画制作软件、动画导演基础、影视语言、数字影视摄像、数字影视剪辑、数字影视编导和数字影视特效等。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系统的服装设计基础理论与技能及现代服装企业经营理念,能在相关部门或机构承担品牌服装设计、研发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服装设计学、服装工艺与制作、服装材料、中外服装史、品牌设计与管理、服装CAD、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服装心理学等。
艺术设计(服饰与家居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服装[FS:PAGE]配饰设计、家居饰品设计能力,善于运用与再造多种材料进行艺术创作,能在相关单位从事服饰配件设计、染织设计和家居装饰艺术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色彩设计、图案设计、服饰设计学、饰品设计、纺织面料设计、印染设计、电脑辅助设计、商品企划、旅游产品设计和纺织产品设计等。
音乐学(音乐剧)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演唱、舞蹈、戏剧影视表演、节目主持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并能熟练掌握音乐剧表演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音乐基础理论、钢琴、声乐演唱、合唱指挥、音乐剧概述、艺术概论、经典剧目赏析、舞蹈形体训练、爵士舞、戏剧语言、表演技巧、剧目排练等。
表演(服装表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职业模特的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素养,具有展演策划、企业公关、服装营销能力,能在相关单位从事表演、广告、公关礼仪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美术基础、舞蹈基础、音乐基础、模特表演基础、表演理论与技巧、表演编导、表演策划与组织、化妆与发型、服装服饰设计、品牌形象与策划、公共关系和市场营销管理等。
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与制作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水平,能在电视台、电台及网络、音像、广告或其它新媒体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记者、编辑、摄制、编导、策划及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概论、大众传播学、传媒经济学、新媒体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影视语言、播音主持、新闻采写、电视摄像、电视剪辑、影视编导、电脑设计、中外新闻史、电视色彩学、新闻编辑学、广告概论和美学原理等。
导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戏剧戏曲、影视剧导演与表演理论知识,能在制片业、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等部门从事电影、电视剧、戏剧导演工作或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影视编导、摄影与摄像等专业方向培养。
主要课程 视听语言、导演创作、剧作、表演、电影美学、色彩学、艺术概论、中外电影史、美术作品赏析、中外文学、影视剧创作、名片解读、录音基础、音乐基础、摄影构图、广告摄影、电视摄像、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新闻摄影、影视光线艺术、纪录片创作、科教片创作基础、节目制作、影视剪辑和影视动画等。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
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音乐剧)、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导演、艺术设计(服饰与家居设计)和动画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招收文、理科考生;
③音乐学(音乐剧)等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表演(服装表演)等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5米、男生不低于1.78米;
④所有面试科目的考生一律素面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共计2门。其中,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2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200分。
2.音乐剧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朗诵(自备诗歌或散文)、舞蹈片段(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歌曲(自备歌曲3首,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表演(个人才艺展示),共计4门。朗诵、舞蹈片段、歌曲和表演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3.服装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骨骼、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形、腿形、牙齿)、基本素质(步态、仪态、节奏感、协调性)、艺术表现力(自我介绍、特长展现、镜头感),共计3门。基础条[FS:PAGE]件考测、基本素质和艺术表现力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五、学费标准
导演、表演(服装表演)、动画、艺术设计(服饰与家居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和音乐学(音乐剧)10000元/生·年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对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考生在报名现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①美术类、编导类、音乐剧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150元
3.考生只能在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参加考试,不得跨省借考。
4.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5.报名时间及地点参见第七条: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层次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拟招生人数 |
就读学院 |
招生范围 |
本科 |
音乐学(音乐剧) |
音乐剧表演类 |
50 |
舞蹈学院 |
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甘肃省 |
表演(服装表演) |
服装表演类 |
60 |
服装学院 |
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 |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23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四川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 | |
导演 |
150 |
四川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甘肃省 | |||
以下专业使用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 | |||||
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类 |
240 |
数字媒体系 |
四川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 | |
动画 |
80 |
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 |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150 |
服装学院 |
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 | ||
艺术设计(服饰与家居设计) |
50 |
四川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 |
注:①分省来源计划待主管部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②编导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类和音乐剧表演类专业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3日~2012年1月14日
考试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1月17日
考试地点:武汉市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数字媒体系: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舞蹈学院: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服装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九、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②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③音乐剧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十、专业成绩的[FS:PAGE]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在2012年4月30日前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开通“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供考生成绩查询。
2.对于参加我校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2年4月30日前后登陆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渠道向考生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艺术类招生考试命题时既定的评分标准和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特点组织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