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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0-12-04 浏览:

信息标题:
山东经济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信息类型:
综合院校
院校名称:
山东经济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信息年度:
2011

山东经济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名山东财经学院,是省内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较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1978年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并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9年被确认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学校现已成为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文、法、理、工、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坐落在以“泉城”闻名海内外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西端,新校区(明水校区)位于经十东路东端,共占地1580亩,另有规划建设用地2422亩。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9万余人。现有在职教职工1370人,拥有一支以博士、硕士为骨干的教师队伍。
    学校下设16个教学学院,共48个本科专业,23个硕士点。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了以本科培养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兼顾留学生培养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2011年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有美术类: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学编导管理类: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音乐类:音乐学专业。
一、专业介绍
 (一) 广告学(平面设计方向)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平面广告设计知识与技能、宽广的科学文化知识与良好的艺术素养,熟悉我国广告业方面的政策法规,能在新闻媒介、书刊出版、文化教育、广告实体、企事业单位从事平面广告的设计、研究、教学、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平面广告设计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平面广告创意思维能力的培养、平面广告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的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掌握市场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商品销售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告策划、经济管理、文学艺术、广告文案等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
   (2)掌握广告经营与管理的基本方法;
   (3)具有独立进行广告策划的基本能力;
   (4)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广告策划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主干课程
     广告学概论、市场营销学、广告文案写作、设计造型与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广告创意、标志设计、广告策划、计算机图像处理、CI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           
   4、学制与学位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获文学学士学位。
(二)数字媒体艺术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有扎实的数字媒体艺术的基础理论、创新能力、审美能力和设计能力,能够把艺术设计的新理念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既掌握艺术设计过程中所需要的艺术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又能掌握与数字音视频、动画、网络游戏等数字媒体技术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发挥其艺术创造力,从事数字媒体产品的开发、策划、艺术设计、编创与制作等工作,面向设计实践第一线的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级专业设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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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既具有扎实系统的数字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又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
(2)具有一定的数字媒体艺术欣赏、艺术设计和艺术创意能力;
(3)接受各类数字图形图像制作设备操作和制作方面基本训练;
(4)掌握数字影像制作技术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电脑动画与网络游戏设计的关键技术;
(5)能够具备广告设计、产品设计、概念设计、内容制作及质量评价的综合能力;
(6)了解和初步掌握数字媒体艺术领域的新动向和新技术;
(7)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
3、主干课程
艺术设计概论、素描基础、数字色彩艺术、计算机图形学、设计美学、美术设计与创意、摄影与摄像、网页设计与制作、流媒体技术、数字音视频处理原理与技术、计算机动画原理与设计、网络游戏、影视艺术导论、视频特技与非线性编辑、数字媒体后期制作、数字媒体新技术与艺术欣赏。
   4、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文学学士学位。
(三)文化产业管理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文化产业管理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人文素养、 专业技术和文化项目运作能力,能在文化事业单位、旅游部门、大型企业、新闻媒介、广告公司、信息咨询行业从事文化产业管理以及文化市场开发等工作,或者在相应的教学、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专业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文化产业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运用文化产业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社会实践工作,掌握我国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成为复合型高素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或文化市场开发的人力资源。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了解文化科学、管理科学、艺术科学等现代科学的理论和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
   (4)了解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国外本专业的发展动态。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创业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3、主干课程
    文化产业概论、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中国文化史、中外文学史、中外艺术史、管理学概论、文化政策法规、文化资源学、美术基础、图书与传媒出版业、广告学、旅游产业导论、艺术批评与鉴赏等。
   4、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文学士学位。
(四)音乐学
1、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表演、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两个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方向:培养掌握一定的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音乐表演技能,具备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文艺演出、节目编导、音乐活动等工作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音乐经纪人方向:培养具备音乐学、传播学、音乐营销、音乐经纪人实务、音乐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能在音乐文化传媒领域从事艺人包装、艺人经纪工作;在音乐演出、音像制作、音乐出版、艺术品交流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领域,从事音乐项目策划、音乐监制、音乐版权经纪、音乐制片、音乐艺术传播与管理方面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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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培养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远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修养;热爱艺术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等专业艺术表演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有从事音乐教育和音乐创作、表演、编辑、研究、组织经营等工作能力。
(3)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艺术教育、管理能力,能够担任演出和一般音乐活动指导工作。
(4)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至少一门外语,能初步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健全的体魄、健康的审美情趣、宽阔的文化艺术视野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劳动、卫生习惯,达到大学体育、卫生合格标准。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利用现代设备进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3、主干课程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学概论、合唱与指挥法、曲式与作品分析、和声学、民族音乐学、艺术概论、数字媒体导论、MIDI基础(电脑音乐制作)、演出经纪人概论、文化市场学、知识产权概论、文化经济学、管理学概论、音乐编辑学、传媒经济学。
4、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文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注:(1)文管类生源计划数根据各省报考人数最后确定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山东省的招生计划不低于175人。
   (2)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6000元/年,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为准。
三、专业考试
(一)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根据《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均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
    (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凡报考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山东省和北京市及新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河北省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使用河北省统考专业成绩。
    (三)音乐学专业:今年我校拟与山东师范大学对音乐学专业测试进行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主考,凡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我校,报考我校专业合格考生由我校发放其合格证。
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也可以集体报名)。学校不受理函报。
  (2)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①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
    ②省内考生持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省外考生带两张近期两寸照片及所在省(市、区)高考报名序号。
    ③考生可在学校网站(www.sdie.edu.cn)下载打印《山东经济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提前填写。无法下载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到报名点领取填写。
  (3)报名费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费用收取。
  (4)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和收费单据及有关证件经审核合格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2、报名及考试安排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学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所在省(市、[FS:PAGE]区)招生考试院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3、专业合格证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的高低,根据招生计划按1:4的比例发放。
四、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二)体检方面:我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三)投档录取:
   1、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采取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按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其它
(一)山东经济学院艺术类招生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在学校纪律检查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环节严格按学校制定的程序工作,并将选拔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0年4月上旬在山东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以通过山东经济学院(www.sdie.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本人的专业考试分数、名次。
   (三)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考前辅导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举报电话:(0531)88525423(山东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88525209(山东经济学院纪委)。
   (四)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经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通讯地址及咨询电话
山东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燕山立交桥南头东侧)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8525423 88596191  传真:0531-88552586
E-mail: sjzb@sdie.edu.cn   网址: www.sdie.edu.cn
乘车路线:49路、121路、K56路、K107路、K50路公交车皆可达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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