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
一、专业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音乐表演专业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学制四年,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9000元/年(如有变化按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本专业拥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导师在内的高水平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长期聘请中央音乐学院、国家交响乐团、青岛交响乐团、青岛民族乐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承担演奏、演唱等专业主干课的教学工作,设有“音乐文学”硕士点。
本专业除进行音乐理论教学外,还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化学生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设丰富的音乐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供学生选修,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须参加多种艺术实践活动,参加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文理兼招,2021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8个省份招生50人,具体分省分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将于2021年5月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具体招生项目如下:
民族乐器:二胡、古筝、中阮、琵琶、唢呐、笙、竹笛、民族打击乐;
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竖琴、萨克斯;
键盘乐器:钢琴;
声乐:美声唱法。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所在批次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2.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联考(以下简称联考),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的专业成绩合格要求。
其他省份生源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山东联考要求专业技能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小项一致。
注:
①我校山东省专业成绩合格要求:联考合格名单公布后,我校将在联考合格名单及考试成绩基础上,按照我校联考成绩使用办法重新计算考生专业成绩,并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艺术项目需要,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公布我校2021年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②我校山东省联考成绩使用办法: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使用联考确定为主项的技能成绩,占总成绩85%;基础乐科成绩包含乐理、听音及视唱三部分,占总成绩15%,三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
四、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即日起至2021年2月4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选择我校,进行艺术类报名信息填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将作为我校编制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分省分招考方向计划的重要参考因素。
2. 参加专项考试: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报名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info/1003/2041.htm)。
其他省份生源考生:须报名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
五、录取规则
1.考生专业成绩(山东生源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合格成绩,其他省份生源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相关说明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不能替代高考志愿填报,也不作为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前提条件。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6.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有关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2021版《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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