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招生简章
2011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分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招生计划60人,其中音乐教育方向20人,音乐表演方向40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音乐教育方向为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音乐表演方向学费每学年10000元。
二、专业测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华东师范大学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为器乐或声乐。加试不分初复试,科目表中初试和复试内容在加试中一并进行;加试不进行乐理、视唱、练耳考试。
2、其他省市考生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在非上海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取得复试资格的音乐表演方向考生,乐理、视唱、练耳参加华东师范大学在当地考点的复试,专业复试需要到上海进行,具体时间见上海考点考试时间。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专
业 |
专业方向 |
考 试 科 目 与 要 求 | |||
初 试 |
复 试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曲目自选)。
●演唱一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 |
1、钢琴主项考生: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加试视奏(曲目由学校提供);副项(声乐):演唱一首艺术歌曲。声乐主项考生:演唱一首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副项(钢琴):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2、视唱;3、乐理;4、练耳。 | ||
音
乐
表
演
|
钢琴 |
●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曲目自选)。 |
1、考生提供四首钢琴曲(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一首·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一首) (可以包括初试演奏的一首),并演奏除初试演奏曲目之外的另三首;视奏一首(曲目由学校提供);2、视唱;3、乐理;4、练耳。 | ||
声乐 |
●演唱一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 |
1、考生提供四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曲目(初试演唱一首曲目,复试演唱三首,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2、视唱;3、乐理;4、练耳。 | |||
管弦乐 |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
●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七组琶音;换把位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
1、演奏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2、视唱;3、乐理;4、练耳。 | ||
低音
提琴 |
●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七组琶音;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
1、演奏大型乐曲第一乐章;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2、视唱;3、乐理;4、练耳。 | |||
管乐 |
●演奏二个八度以内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及琶音(连音、吐音);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
1、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2、视唱;3、乐理;4、练耳。 | |||
打击乐 |
●在小军鼓、木琴(或钢琴)、定音鼓三种乐器上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
1、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2、视唱;3、乐理;4、练耳。 | |||
竖琴 |
●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一首练习曲 |
1、一首复调作品、一首乐曲(古典奏鸣曲或浪漫派时期作品);2、视唱;3、乐理;4、练耳。 |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黑龙江 哈尔滨 |
1月9、10日 |
哈尔滨东方学院(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初试:1月11、12日 复试:1月13日 |
同报名地点 |
北京 |
2月12、13日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西路) |
初试:2月14、15日 复试:2月16日 |
同报名地点 |
江苏 南京 |
2月17、18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初试:2月19、20日 复试:2月21日 |
同报名地点 |
安徽 合肥 |
2月22、23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初试:2月24、25日 复试:2月26日 |
同报名地点 |
上海 |
2月25、26日 |
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
2月27日开始 |
同报名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