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教育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教育专业创建于2002年,专业以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技能、学习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综合艺术特长、人文素养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人才为目标,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与机构输送从事儿童艺术教育教学的教师。学生毕业后的主要去向是幼儿园、中小学、特殊学校、少年宫、社区文化宫等,就业前景良好。自2006年至今,该专业6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5%。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教育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分艺术教育方向、艺术创作与表演两个方向招生。2012年总招生计划暂定40人(最后以各省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为准),学费为每年7500元,其中艺术教育方向为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请务必记住本人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报名确认时核定身份。网上报名时间为
2、确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一寸报名照二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名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可打印并贴好照片、签名)、报名考试费170元。
3、确认方法:
上海考生: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携带确认材料到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1004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为:
外地考生:采用信函确认的方式。请在
考生请于2012年2月2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查阅自己的考试时间,并按网上通知准时参加考试。通过信函确认的考生可在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方式: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2、考试科目:
A、专业特长测试:
a)、声乐特长
演唱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100分)
b)、器乐特长(钢琴、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钢琴加试视奏。(100分)
c)、舞蹈特长
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即兴舞蹈表演(听音乐即兴舞蹈与命题即兴舞蹈二抽一)。(100分)
d)、美术特长
素描(60分)、色彩(50分)、速写(50分)。
B、综合音乐素质测试:
a)、声乐特长
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30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
b)、器乐特长
钢琴特长——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30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
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乐器特长——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15分);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15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黑管、长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
c)、舞蹈特长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15分);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15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
d)、美术特长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5分);乐理与音高、节奏模仿(30分);朗诵(5分。)。
3、考试地点与时间:
考试时间:2012年2月25、26日(暂定,以准考证上注明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
五、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具体分配为:①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特长考生:专业特长100分,综合音乐素质100分;②美术特长考生:专业特长160分,综合音乐素质40分。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各省级高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满分×5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1004室艺术教育招生办(200062)
联系电话:021—62450757 ;报名网址:www.zsb.ecnu.edu.cn
公交线路:44、67、69、94、224、754、765、829、837、856、909、924;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号线金沙江路站